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水保〔2018)133号)的有关规定,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于2024年8月9日组织相关单位完成了黄河内蒙古河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形成了《黄河内蒙古河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黄河内蒙古河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一期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和《黄河内蒙古河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关于公开验收情况的规定,现将《黄河内蒙古河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黄河内蒙古河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一期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和《黄河内蒙古河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在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公示时间: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27日。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反馈意见,为保证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建设单位及时的处理和回应,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
联系人:林平
联系电话:13904785238
黄河内蒙古河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一期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责任编辑:李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