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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派驻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纪检监察组组长王宏冰深入乌拉特分中心督查调研工作
来源:未知   时间:2021/05/19   点击:次  【字体:

5月18日,市纪委监委派驻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纪检监察组组长王宏冰一行深入乌拉特分中心,对党风廉政建设、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巡察整改等工作进行督查调研。乌拉特分中心党委书记、局长姬世杰,党委委员、副局长张二东及有关人员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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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组一行深入到乌拉特分中心八排干沟排水所、长济五闸段、九排干沟排水所、三湖六闸段、三湖河干渠供水所实地查看并了解基层所站党风廉政建设、以案促改、巡察整改、环境建设等工作情况,深入了解基层职工工作、生活情况,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进行了现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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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督查组一行在乌拉特分中心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汇报,查阅了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及巡察整改等资料,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王宏冰组长听取汇报后,对乌拉特分中心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乌拉特分中心党委能够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能够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深入推进以案促改、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开展工作认真,成效明显。结合督查调研情况,王宏冰组长强调了七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推进“两个责任”一起抓,切实将责任落实到位;二是要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三是推进巡察整改落到实处,为单位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四是妥善推进管理权限下放工作,保证“人、财、物”权限既要放得下,也要接得住;五是推进纪检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纪检干部;六是加大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运行,强化措施,规避风险;七是推进廉政警示教育常态化工作,用身边的案例教育干部职工,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做到监督常在、提醒常在、关心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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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分中心党委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座谈。


 乌拉特分中心 张星 高仙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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