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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未知   时间:2022/07/21   点击:次  【字体:

各枢纽所、站:

今年6月是第 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 当好第一责任人”,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2〕7号)要求,为组织开展好2022年中心“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深刻领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重要意义,结合水利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各单位要印发安全生产宣传手册,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进行水利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广泛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三、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组织开展涉水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工地活动,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在建工程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强化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措施落实,扎实有效开展从业人员安全培训。

五、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根据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分中心“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请于7月1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告报送分中心工程科。



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总干渠分中心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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