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2022年12月《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河套灌区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和市委政府印发的《关于打好农业深度节水控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攻坚战工作方案(2021—2025年)》,河灌中心切实担负起全市引黄滴灌水源工程规划编制工作任务,及时通过公开招投标,委托新疆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河套灌区黄灌区引黄滴灌水源工程建设规划》,为全市开展农业高效节水、规模化推广引黄滴灌水肥一体化提供了技术指导,为推动全市节水控水任务落实贡献新的力量。
为保证规划质量,中心规划发展处从2023年年初开始组织编制单位现场勘察、多次调研,精心组织编写,通过反复修改核实,到2024年2月编制完成《河套灌区黄灌区引黄滴灌水源工程建设规划》终稿,2024年4月12日报经市水利局、农牧业局联合印发全市各旗县区和有关市直单位,历时近一年。
本规划主要目的是为河套灌区整灌区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到2027年完成200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任务提供可靠稳定的水源保证。
本规划重点布局在河套灌区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项目区内,力求做到引黄滴灌水源工程布局重点与土地集中流转规模区相结合、与渠沟路林田机电井等基础条件配套区相结合、与地下水超采区治理相结合、与井灌区和井渠双灌区相结合。
本规划提出河套灌区引黄滴灌水源工程选择应遵循的四项原则:一是经济性。水源工程应充分利用荒地、坑塘、湖泊、废旧沟道等,且距离受水区较近,供电线路较短,以减少工程投资,节约运行成本。二是可靠性。水源工程应有可靠的补水来源,供水保证率高,水质符合农业灌溉水质标准。三是符合相关政策要求。水源工程不能占有基本农田、生态保护区及其它规定不能占有的土地。四是符合相关规划。水源工程规划应符合灌区农田水利规划、节水灌溉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等要求。
本规划仅对河套灌区适宜发展引黄滴灌的固定式水源工程进行规划,结合灌区水利与工程实际,主要推荐五种水源类型:一是湖泊坑塘水源。重点利用现有湖泊坑塘作为引黄滴灌工程水源,对现有湖泊坑塘挖深后形成一定蓄水容积,在调节水量的同时可沉淀泥沙,同时,沿岸边布设加压泵站,通过管道输送至田间对其周边耕地进行滴灌。补水来源为周边现有渠道。二是傍渠引水水源。干渠、分干渠行水时间较长,具备一定的续灌能力,通过合理调控可实现较高的供水保证率,通过傍渠引水建筑物+加压泵站(含过滤)对其沿线耕地进行滴灌。三是废弃渠沟水源。在高标准农田整治过程中部分渠沟道废弃不用,或者原有灌溉渠道及旧排干沟在开挖整治过程中部分经裁弯取直,形成废弃渠沟。对此挖深整治后具有一定的蓄水容积,具有水量调节功能的同时可沉淀泥沙,再配套加压泵站对其周边耕地进行灌溉。补水来源为周边现有渠道。四是田间配水水源。将灌区零星分布的废弃地、盐碱地、干涸坑塘等未利用地改造成澄清池,利用周边现有渠道进行补水,傍池修建加压泵站对其周边耕地进行灌溉。五是末梢渠系水源。部分引水条件较好的灌溉渠道末端具备扩宽挖深条件,对其进行整治,扩大容积后,可具备一定的水量调节和沉沙功能,在渠道末端或傍渠修建加压泵站对其周边土地进行灌溉。该渠道上游调控引水作为其补水来源。
本规划在河套灌区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项目区内,共规划固定式引黄滴灌水源工程186处,灌溉面积221.41万亩,其中利用湖泊坑塘水源67个,控制灌溉面积130.92万亩,占比59%;傍渠引水水源15处,控制灌溉面积14万亩,占比6%;田间配水水源46处,控制灌溉面积33.82万亩,占比15%;利用废弃渠沟水源25处,控制灌溉面积14.97万亩,占比7%;渠系末梢水源33处,控制灌溉面积27.7万亩,占比13%。

井黄双灌区和井灌区亦采用以上水源模式,灌溉以地表水为主,井水作为补充水源,适当关停部分机井,减少地下水的开采。
目前,河套灌区农业高效节水项目正在不断扩面增量,特别是水肥一体化滴灌工程建设得到了各方面的认可和推广,有序推进、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引黄滴灌水费一体化项目关系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整区域推进灌区高质量发展,水源建设规划的重要作用必将日益凸显出来。
规划发展处供稿
责任编辑:李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