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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解放闸分中心《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意见》
来源:未知   时间:2022/07/21   点击:次  【字体:

解分中党发〔2022〕10 号


各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机关党委关于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有关要求,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学史力行”走深走实,现结合实际,特制定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把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水利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二、工作任务

    1、深入开展察民情访民意活动,经常性深入灌域乡镇、协会、村社、灌户调查了解农情、宣传水情、水费政策,优化水量调度,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确保农业生产适时用水,密切干群关系,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2、关注基层一线,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以积极创建“美好职工之家”为抓手,持续巩固“美丽所站,温馨段点”提标升级改造成果,持续改善基层一线环境面貌。

    4、常态化开展“我是党员我帮你”、“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带党徽、亮身份、树形象”等活动。

    三、具体措施

    1、要结合业务工作,沉下心来深入水利基层一线、田间地头,与群众深入交流,针对群众反映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实施清单管理、分类管理、量化管理和优化管理,真正做到有效化解民之所忧、回应民之所盼,让灌域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

    2、要不断强化走访反馈机制,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不断强化跟踪督导机制,力争“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要强化效果评估机制,推动建章立制;要强化激励约束机制,确保重点实事提质增效。

    3、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目标,年度考核,季度督查,形成制度;建立“服务清单”管理机制,每年年初制定本年度服务事项清单,年底“清零”。

    四、组织保障

    1、压紧压实责任。加强对“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抓好谋划部署、调度推进和跟踪问效,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2、加强督促指导。加强对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督促指导,确保实践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3、务求工作实效。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切实把好事办实、办好。及时总结推广实践中形成的经验亮点,形成党组织聚焦聚力、党员干部积极行动的良好局面。

    4、注重建章立制。党员干部要结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成果,创新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机制,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中共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解放闸分中心委员会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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