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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丰济渠供水所党支部关于中共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党组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未知   时间:2024/03/18   点击:次  【字体:

根据中共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党组统一部署,2022年8月16日至10月16日,中共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党组第三轮巡察组对丰济渠供水所党支部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4月27日,第三轮巡察组向丰济渠供水所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强化组织领导


所党支部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支部书记严格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动员部署,全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做到巡察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亲自领办。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按照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工作。


(一)高度重视,迅速研究部署。巡察反馈会后,所支部高度重视,支部书记立即召开党员大会,传达学习第三轮巡察一组反馈会的会议精神,对反馈的问题认真进行研究部署。针对第三轮巡察一组提出的问题,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限定时限整改。


(二)立行立改,逐条逐项扎实整改。成立了丰济渠供水所党支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各股室、供水段负责同志组成,强化对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了细化分解,由班子成员牵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带头抓好自身整改,按照班子分工抓好分管部门整改工作,并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确保整改落实。


(三)上下联动,制定整改方案。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全面梳理、查找原因、举一反三、反思警醒,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形成整改落实方案。同时责成各股室、供水段根据整改落实方案,认真对标检查,进一步修订、细化、完善具体的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9项意见、25个具体问题,严格按照中心党组第三轮巡察一组的整改要求和具体措施完成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抓好工作落实。


(四)层层安排部署,明确整改责任。明确各股室、供水段责任,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把积极整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明确党支部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承担主要责任,相关股室、供水段具体负责。针对反馈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情况表,严格按照整改时限,扎实推动整改。结合实际建立工作机制,通过层层约谈督促、层层督察督促、层层宣讲督促,传导责任,压实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级级夯实责任,压实落实整改责任网络体系。


二、压实责任,逐项落实,坚决将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方面。


问题1:支部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足,敷衍应付的问题。2020年、2021年学习缺少党规党纪、意识形态方面内容。2019年度“两学一做”学习计划表与学习笔记不符。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4月29日召开支委会,对反馈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足,敷衍应付的问题进行研究。修订完善了《丰济渠供水所党支部理论学习制度》、《丰济渠供水所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并由专人负责支部政治理论学习、安排和监督检查工作;二是按照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党支部每月集中学习1到2次,党小组每月集中学习4次。同时,开展意识形态、党规党纪、党风廉政建设等专题学习,组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学习。主要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等党内法规及《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引领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纪实》,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在抓好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的基础上,依托“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共产党员”教育平台等新媒体平台将党员教育学习融入日常;四是制定了详细的意识形态学习计划,精心安排学习内容,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的最突出的主线,讲授意识形态党课1次,对全所党员干部开展意识形态工作问卷调查及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各1次,开展专题集中学习2次,有效营造出良好宣传氛围,进一步深化干部职工理想信念教育;五是每季度对党员干部学习笔记检查,督促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学习,每名党员干部学习笔记均内容完整、格式标准、字迹工整。通过定期对党员干部学习笔记督促检查,旨在促进全体党员干部自觉学习,加深对党的政策理解,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让每一位党员干部职工都自觉提高学习积极性,严格要求自已。


问题2:党性教育不扎实的问题。2019 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未按照流程图开展工作,学习教育环节未按要求开展5次专题研讨交流,没有进行总结。党史学习教育未开展“三问”活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认真、不细致。部分党员学习心得体会网络抄袭。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所支部组织党员干部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章》、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陕西、内蒙古、江苏、四川、新疆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汲取丰富营养、激发奋进力量;二是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要求,结合实际及时进行研讨补课。从“党的政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担当作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性修养、廉洁自律”五个方面开展了研讨;三是所支部立足为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征求到意见与建议,并进行认真梳理后及时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如:完成了2023年“美好职工之家”改造修缮工程项目,维修改造13处管理房,不仅使工作环境有质的改变,还提升了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感;完成了丰济干渠渠堤道路的整平及补砂工作,该项工程不仅保障了道路畅通,方便职工日常通行、保障测流量水的时效性、发挥保护渠堤的重要作用,更是方便了沿渠村社农民朋友的出行;在秋浇开灌后,解决灌户急难愁盼的问题。供水所以灌域节水控水及春夏灌、秋浇工作开展情况为契机,深入一线、田间地头、闸坝段点,紧紧围绕提升基层党组织能力方面、提高优质灌溉服务方面、加强工程管理方面、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开展调查研究,在一线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切实做到为群众办实事;四是支部班子成员认真撰写了学习心得、研讨材料,带头谈学习收获、谈学习体会、讲专题党课,有效学习,深入研讨。针对在党史学习教育中,五名党员学习心得体会存在网络抄袭现象,经10月25日支委会研究,由支部组织委员分别与五名党员进行了谈话,对学习心得体会存在网络抄袭现象进行批评教育,五名党员分别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问题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支部将意识形态工作等同于宣传工作。2019年至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雷同、照搬照抄,缺少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网络意识形态没有制定工作制度及工作台账。网格员、网评员队伍职责任务不明,未按要求开展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支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讨论制定了《丰济渠供水所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方案》《丰济渠供水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建立了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问题预警清单。修订完善了《丰济渠供水所党支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丰济渠供水所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丰济渠供水所党支部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制度》《丰济渠供水所党支部舆情风险评估制度》《丰济渠供水所网格员、网评员工作职责》,成立了以支部书记为组长、其他支委成员为副组长,各股、段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压实了责任。二是建立了由宣传委员为网格员,综合办公室干部为网评员的网格化管理网评队伍,并明确了网格员、网评员的工作职责,建立了工作台账,对供水所三个微信工作群进行监督,密切监控网络舆情动向,利用微信工作群转发正面宣传素材,推送正能量,对职工不正当言论及时进行提醒、纠正,引导干部职工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维护网上舆论安全;三是按要求对意识形态领域每半年开展一次分析研判工作,并形成报告及时上报了分中心党委。7月7日支部书记听取了班子成员就分管领域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支部书记向义长分中心党委专题汇报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四是精心安排意识形态学习内容,通过支委成员讲党课、集中学习等渠道扩大党的最新理论宣传范围。支部班子成员讲授意识形态党课1次,开展意识形态工作问卷调查及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各1次,专题集中学习2次,开展主题党日及专题活动10次;五是针对2019年至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雷同、照搬照抄问题。经由支部书记分别与分管领导及主要责任人进行谈话,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由分管领导及主要责任人分别作出了深刻书面检查。


2、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


问题4:推进落实“五大行动”助力建设全国一流现代化灌区不到位的问题。2022年支部只召开党员大会传达学习了“五大行动”助力建设全国一流现代化灌区,未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没有制定工作方案,统筹谋划、推动落实不够,没有建立“五大行动”档案。宣传贯彻“五大行动”进展情况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义长分中心党委深入开展担当作为、狠抓落实“五大行动”工作方案》《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修订完善了《丰济渠供水所党支部理论学习制度》、《丰济渠供水所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制度》《丰济渠供水所“三务”公开工作制度》《丰济渠供水所“三务”公开责任清单》,完善了《丰济渠供水所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丰济渠供水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丰济渠供水所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成立了以支部书记、所长为组长,副所长为副组长,各股、段长为成员的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股(段)和重点工作任务等内容;二是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巴彦淖尔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党员干部开展“一名党员一项承诺”活动,主动亮明身份,在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作用。持续开展“三动三转两促进”的党建活动载体,深入一线、田间地头、闸坝段点,在一线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切实做到为群众办实事;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健全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细化了具体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讲廉政党课,开展了廉政谈话和警示教育活动。不定期开展督查自查工作,进一步严明纪律,转变作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政治生态;四是认真贯彻落实打好全市农业节水增效攻坚战工作要求,牢固树立深度节水控水观念,紧紧围绕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结合丰济灌域工作实际,多措并举积极推进深度节水控水各项工作,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五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传达学习、交流研讨、开展知识测试、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扎实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月”活动,不断增强“五个认同”;六是全力实施丰济干渠“十四五”河套灌区续建与现代化改造工程,认真履行建管职责,着力推动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实现灌域内生态建设与经济效益、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为建设全国一流现代化灌区赋能赋效;以“四下基层”为抓手,着力解决职工的“急难盼愁”事项,持续开展“美丽所站、温馨段点”提标升级改造工作,打造优美、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着力提升职工幸福指数。


问题5: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不强的问题。2017年至 2021年部分渠道未与村社、乡镇、职工签订防洪防汛责任状;部分渠道闸坝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存在安全风险隐患。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职工学习了《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防凌防汛安全度汛预案》,修订完善了《丰济渠供水所防凌防汛安全度汛预案》,确保在黄河防凌防汛应急分洪时,随时应对突发险情,防范和化解水灾害安全风险;二是分别与灌域各乡镇、村社及供水段职工签订了防洪防汛责任状,明确了各自职责,供水所在行水期间采取不定期检查防洪防汛的执行情况,做到各负其责,责任到人;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分中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观念,按照分中心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签订丰济渠供水所安全生产责任书38份,并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1次,供水所每季度对各段进行安全生产检查1次,各供水段每月进行自查1次,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四是对干渠、闸坝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进行了清查,并上报分中心进行备案。2023年在丰济干渠两岸重点地段、显要位置,新增设安全警示牌。7月20日至8月20日,丰济渠供水所编制应急值班表,不间断对干渠巡回检查,深入村社开展“防溺水”“安全生产”宣传,发放宣传单,并将“安全知识,预防溺水”相关知识以及制作“安全生产”小视频转发到村社微信群,进一步提高了灌域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问题6:兴水为民的宗旨意识不强的问题。测流量水共测互监签约认可制度执行不严,2017年用水协会或村社没有与量水人员签订共测互监委任书。2018 年至2021 年用水协会或村社与量水人员签订共测互监委任书不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人民至上”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论述及讲话精神,6月份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了《河套灌区测流量水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了《丰济渠供水所测流量水管理制度》,将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二是针对2017年用水协会或村社没有与量水人员签订共测互监委任书。2018年至2021年用水协会或村社与量水人员签订共测互监委任书不全问题,由相关责任人作出深刻书面检查;三是在开灌前,由有关乡镇、村社推选一名直口渠责任人,对水量共测互监、用水申请、水费收缴、灌溉进度、供水收费等事宜负责,确认责任人后并由有关乡镇、村社签字盖章授权委托。四是加大了测流量水共测互监工作力度,供水所与乡镇水工站、渠道负责人共同开展测流量水检查,对量水资料进行现场计算并签字认可,使共测互监工作制度落到了实处。


3、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差距方面。


问题7: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2019年党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没有制定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党支部候选人未公示,缺少党支部党员大会监票人建议名单、党支部党员大会计票人员名单、清点到会人数结果报告单、党支部党员大会议程、党支部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分发选票情况报告单、清点选票结果报告单、党支部党员大会计票结果报告单、选票统计单。党支部委员、党支部书记选票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党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党的民主集中制》,通过学习进一步规范了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程序,切实做好换届工作;二是针对党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问题,支部主要负责人在党员大会上做出了深刻书面检讨,同时做出在今后换届选举工作中将严格按照换届选举程序开展的承诺;三是为加强换届选举工作组织领导,党支部研究成立了由支部书记任组长,两名支委成员任副组长,综合办公室主任为主要成员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换届选举工作职责,研究制定了《2022年丰济渠供水所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党的民主集中制》等有关文件制度,起草了三年工作报告。11月16日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采取组织推荐、党员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等方式产生候选人推荐人选。向党委报送了关于召开换届选举大会的请示,根据《关于同意丰济渠供水所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批复》精神和有关规定,于2022年11月30日上午9时召开了党支部换届选举会议,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和党员大会通过的《丰济渠供水所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通过差额无记名投票选举方式,从候选人预备人选中选举出了党支部委员,党员大会全体党员通过了监票人建议名单、党支部党员大会计票人员名单、清点到会人数结果报告单、党支部党员大会议程、党支部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分发选票情况报告单、清点选票结果报告单、党支部党员大会计票结果报告单、选票统计单,党支部换届选举实行当场投票,当场统计,当场宣布选举结果,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3名支委成员。新选出的支部委员会等额选举支部书记,并进行支委分工及明确职责,将选举结果报上级党委审批,上级党委同意后形成批复,并向全体党员进行了结果公布。


问题8: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的问题。2019年至2021年以支委会代替“三重一大”工作会议。没有执行支部书记末位发言制。2020年部分“三重一大”会议缺少列席人员签字。2020年“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修订不完善,出现“财政预算草案”字样。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支部重新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制度》,规范议事、决策的程序,明确党支部书记为“三重一大”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监督责任;二是党支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议事规则,按照集体讨论、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三是规范了“三重一大”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专人记录,写明会议名称、时间、主持人、参会人员、列席人员、请假人员、记录人员及每项议题讨论、表决情况及最后决定意见,并实行支部委员签字认可制,会议记录本由记录人保管及归档;四是党支部充分认识到了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的重要意义,党支部书记带头遵守末位表态制并认真抓好落实,在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党支部负责人在其他成员的意见全部发表后再发言,提高了决策的质量和水平,有效的防范了决策风险,确保了各项决策契合实际。2023年围绕“三重一大”事项,对2022年度考核评优、民主评议党员、新入职人员岗位分配、吸收入党积极分子、2023年度临时雇佣人员、丰济干渠2023年岁修养护工程、丰济一段门房改造、2023年度“美好职工之家”修缮工程等事项都进行了仔细认真地研究,坚持民主集中制,规范权力运行。


问题9: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问题。供水收费工作管理不到位,2017、2019年部分水费决算表直口指标水量与水费合同预算表不相符。2021年塔尔湖渠、刀老召渠、丰胜五社新渠10月份水费预算与水费决算指标水量不相符。2021年部分直口渠预算与决算面积不相符,有部分直口渠面积张冠李戴。2017、2018年农业供水水量、国管水费预算表10月份计划内水价填写错误。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职工学习了《内蒙古河套灌区农业供水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义长分中心水费计收管理办法》;二是针对提出的水费决算问题,由相关责任人作出了深刻书面检查;三是供水所对《2020年河套灌区灌溉面积核查丰济渠管理所面积汇总表》的面积核查成果进行了进一步核实统计,做到直口渠预算和决算面积相统一;四是进一步规范了水费合同签订程序,统一采用水发中心标准水费合同样板进行签订,同时要求详细核算了合同中的预算水费部分,并有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方面。


4、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意识不强方面。


问题10:水量水费“五公开”不规范、不全面的问题。2017年至2020年阶段公开表填写不规范,出现“水资源费”字样;公开影像资料不全、不规范,反映不出公开位置信息。2017年7-9月、10-11月未按时进行公开且没有村社签字盖章。2017年至2018年水费预算、决算没有向乡镇通报。2017年至2021年没有轮次结算通知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了《内蒙古河套灌区农业供水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完善了《丰济渠供水所“三务”公开工作制度》《丰济渠供水所“三务”公开责任清单》,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二是严格按要求将分中心分配水量及时全部分配到各直口渠,核查无误后,打印成纸质表格,由供水段向村社、渠道负责人讲解并确认签字,及时在乡镇、办事处公开栏进行公示;三是根据分配水量做好全年水费预算工作,并与各直口渠责任人签订水费合同,主动公开公示接受灌户和相关部门监督,并保存归档;四是于9月10日前,分别将春夏灌和秋灌水量水费核算无误后,水量水费“五公开”表由村社、渠道负责人签字认可后,在各个村社的公开栏或醒目、人口密集的地方进行公示,并留存相关影像资料(影像资料标注位置信息);五是水费预算完成后,供水所行文分别送达了五原县、乌拉特中旗水利局,并向各乡镇、办事处进行通报。


问题11:灌溉服务意识淡薄,测流量水资料不规范的问题。部分直口渠测流资料要素填写不规范、不完整。2017年至2021年测流量水资料未按规范要求进行归档。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职工开展学习《河套灌区测流量水管理办法》《义长灌域测流量水管理细则》,修订完善了《丰济渠供水所灌溉管理制度》《丰济渠供水所测流量水细则》,进一步规范了灌溉管理和测流量水工作;二是制定了培训计划,对测流量水工作人员和群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4月份在供水所开展和第三供水段开展培训工作;三是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直口渠的断面布设情况进行了校核,统一印制测流记录本,规范了灌溉原始资料的记录、整编、留档程序,组织相关人员对测流资料进行了核查,使测流量水工作走向标准化、规范化;四是积极与灌户开展了测流量水共测互监工作,确保测流量水公平、公正、合理,使“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做到农业深度节水”真正的走进群众心中。


问题12:“三务公开”不规范的问题。公开内容不全、形式单一,缺少影像资料,没有设置专门的“三务”公开栏。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丰济渠供水所“三务”公开工作制度》《丰济渠供水所“三务”公开责任清单》,进一步规范“三务”公开程序;二是成立了丰济渠供水所“三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负责人工作职责,由支部书记、所长为“三务”公开第一责任人,对“三务”公开内容审核签字后进行公开,分管领导为具体负责党务、政务、财务公开的负责人。严格落实《丰济渠供水所“三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公开要求,将党务、政务、三公经费、水量决算、水费决算、绩效工资评定发放情况、人员管理等需要公开的内容按照规定及时公开;三是在所机关及五个供水段分别设置了专门的“三务”公开栏,对公开事项进行审批后,并及时进行公示;四是规范“三务”公开资料归档工作,由专人负责“三务”公开公示、归档工作,建立“三务”公开专卷资料。


5、纪律规矩意识不强,三资管理不严方面。


问题13:执行财务制度不严的问题。2017年业务接待管理不规范,招待费报销无上级来文或公务接待函。2018年、2021年存在水费账“财务费用”总账和明细账金额不符。2017年至2019年购置办公用品、设备无出入库手续。丰济渠供水所往来账项长期挂账,其他应收款69246.24元未及时清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支委成员、股(段)长、财务人员学习了《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管理费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并明确了公务接待费管理的相关细则;二是针对2018年、2021年存在水费账“财务费用”总账和明细账金额不符的问题,通过财务人员认真排查和分中心财务科复核,发现水费总账及明细账有打印错行的问题,现已重新打印2018年及2021年的水费总账及明细账。今后将更加认真做好财务的工作,仔细排查此类总账及明细账问题,同时对于记账凭证也应加强把关,确保其准确性和合规性,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保证总账及明细账与账务相匹配。针对往来账项长期挂账,其他应收款69246.24元未及时清理问题,报请义长分中心财务科,通过巴彦淖尔市河套会计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科已出具批复书,对此其他应收款69246.24元进行核销;三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财务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会计工作,加强财会人员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财会人员业务素质。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所有购置办公用品及设备履行入库手续,确保财务流程更加规范合理。


问题14:渠留地经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2021年土地公开招租资料不全,仅有招租公告、竞租人统计、面积复核结果,不能客观反映招租过程。部分土地租赁合同要素签订不全,四周界线、租赁期限、甲方、签订时间为空白。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1年由义长分中心纪检督查室全程监督下,对土地实行公开竞价招租,通过公开招租的方式,将渠留地对外承包。从2021年开始丰济渠供水所将渠留地收入全部上缴分中心账户。二是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了《巴彦淖尔市河套灌区水利工程保护条例》,张贴发放了《巴彦淖尔市河套灌区水利工程保护条例》宣传单,修订完善了《丰济渠供水所渠留地经营管理制度》;三是组织相关人员对现有渠留地全部进行核查,按照渠留地的位置、四至界限等要素,绘制渠留地图,并建立了相应的土地台账。


6、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方面。


问题15:工程项目未进行采购的问题。2017年中央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补助资金项目投资79.7万元,未进行政府采购。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4月28日由工程股两名职工参加了义长分中心举办的政府采购云平台采购建管系统专题培训,充分熟悉、掌握了政府采购流程。5月8日、9日,组织各股室、供水段负责人及工程、财务、档案工作相关人员集中学习了《政府采购法》《审计法》及《水利工程验收规范》等工程建设与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强化了工程业务管理和工作人员以及财务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了工程项目按章实施的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针对未进行政府采购的问题,由供水所主要负责人做出深刻书面检讨;三是凡列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通知》规定目录内的工程项目,均按要求进行了政府集中采购,工程完工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工程验收;四是在实施丰济干渠2021-2023年“十四五”续建配套改造工程过程中,供水所积极履行建管职能,严格遵守建管制度,坚持用制度深入项目建设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等重点环节管理,强化工程建设管理责任制。


问题16:部分工程项目未进行审计的问题。2017年至2021年供水所自筹资金工程未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各股、段负责人及相关人员集中学习了《义长分中心水利工程管理实施细则》《义长分中心财务核算监管细则》《义长分中心自建工程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十四五”河套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审计法》《水利工程验收规范》等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二是针对2017年至2021年供水所自筹资金工程未进行竣工决算审计问题,供水所向义长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对2017年-2021年未审计项目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三是要举一反三,在今后的工程项目实施后,要及时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问题17:部分工程项目未进行验收的问题。2017年供水所自筹31994元工程无预算,部分自筹资金工程自行实施,未进行验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了《义长灌域水利工程岁修养护管理(试行)实施细则》《政府采购法》《审计法》《水利工程验收规范》等工程建设与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二是针对2017年供水所自筹资金工程无预算的问题,由相关责任人做出深刻书面检讨;三是修订完善了《丰济渠供水所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细化了建管流程,提高了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完善了工程建设管理体系,不断提升项目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管理水平,建立了工程项目从开工到竣工验收全链条管理,覆盖到工程项目各环节的制度体系;四是按照《义长灌域水利工程岁修养护管理(试行)实施细则》中第五章第二十八条规定:自筹经费实施的岁修养护工程,投资在2万元以下的由供水所自行验收。供水所已组织了验收,验收结果均为合格;五是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所将严格执行申报—批复—工程实施—验收—审计的程序。通过召开“三重一大”会议进行决策立项,所有工程项目立项必须报分中心审核,报批手续完成后方可施工,并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公开选择具备相应资质施工队伍进行施工。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7、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方面。


问题18:党员民主评议不规范的问题。2019 年、2021 年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格中民主测评情况没有填写、党支部评定意见无支部书记签字、上级党委审定意见未盖章。个别年度甚至不开展测评。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党员民主评议不规范的问题,支部领导班子认真研究深入查找原因,党支部按照义长分中心党委民主评议党员的具体要求和规定,组织党员学习了民主评议党员的实施步骤、工作要求和程序,认真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二是2022年度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由纪检委员负责对民主评议进行督查,支部全体党员对党员个人自评情况进行互评,最后由支部作出评价。在此基础上,由所在党支部综合评价结果按照好、中、差三个档次,对党员给予综合评价。将每名党员的评议结果通过公开栏进行公开公示,广泛征求群众对党员民主评议的形式、结果意见和建议;三是2023年度党支部修订完善了《丰济渠供水所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支部在职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参与此项工作,以“党员全链条”管理机制为基础,以补齐党员“学做互促”考核短板为根本,重点考核党员是否按时参加“三会一课”、履行岗位基本职责,对积极参加组织各项活动、在职党员进村社、结对帮扶、开展志愿服务等情况进行自评、互评、支部评定。每半年进行考评1次,通过党员积分制的考评,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努力打造示范带动作用,奖优罚劣,切实提升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问题19: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召开组织生活会缺少批复程序。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只谈成绩,不谈问题,走过场。支委成员对照检查材料把关不严,缺少支委成员相互批评意见提纲、征求意见情况通报,批评意见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缺少辣味。部分支委成员对照检查材料雷同,存在抄袭。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尤其对“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两个章节内容进行了认真研读;二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2023年12月6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的要求和程序开展工作,会前认真做好了理论学习以及意见征求工作,积极履行了报批程序,对征求意见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列出了支委成员相互批评意见提纲。党支部书记对照3个方面查找问题,认真撰写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并报送至分中心由分中心联系点领导严格审核把关,支部书记对支委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核,对查摆问题不深不透,避重就轻的“回炉重造”;在会上,严肃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联系实际触及思想,实实在在谈问题,讲不足;相互批评态度诚恳,开门见山,实事求事,起到了相互帮助的作用;三是针对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雷同,存在抄袭问题,党支部书记与现有支委班子成员以及原支委班子成员进行谈话,责令原支委班子成员重新撰写当年对照检查材料,并在党员大会上作出了深刻检查;要求现有支委班子成员按照标准尺度严、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深、整改措施实的要求,把自己摆进去,联系自己的工作和生活经历,谈问题要具体、清晰明了,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问题20:“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2019年至2021年支部党员大会未按季度召开;支部委员会没有按照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要求进行;未按每季度要求讲党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支部修订了《丰济渠供水所党支部理论学习制度》、《丰济渠供水所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丰济渠供水所党支部固定(主题)党日制度》,制定了2023年丰济渠供水所党支部工作计划和“三会一课”计划;二是丰富了“三会一课”形式。开展了“三动三转两促进”党建载体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灌域村社送理论、送服务、送温暖,实地调查研究,在第一线解决灌户灌溉和水费收缴等存在的疑惑和问题,强化服务三农,出实招、务实功、抓落实,让灌域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水利工作,使党建引领促进业务水平不断提升、党建引领促进灌域农民增产增收,使水利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开展了“迎七一、忆初心、强党性、建新功”、“勿忘国耻,吾辈当自强”等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感悟思想伟力、凝聚奋进力量;三是由专人负责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工作,规范会议记录,按规定要求按时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支委成员每季度至少讲授一堂党课。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做表率,带头发挥示范作用,以积极主动、严肃认真的态度,带动和提升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高质量推行,维护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严肃性。


问题21: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2019年至2020年支部未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办法》标准计算党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支部修订了《党费收缴管理制度》,规范党费收缴程序,并安排专人对党费进行收缴。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办法》的规定,准确核定每名党员党费党费收缴基数和比例。同时,做到党员交纳有登记、支部缴纳有存根、收缴公示有资料,确保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二是针对2019年至2020年支部未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办法》标准计算党费的问题,支部开展了2019年至2020年党费收缴回头看,2019年度支部一名党员辞职,但因当年党统系统升级,未能将该名党员及时转接到新的工作单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办法》的规定,党员缴纳党费需在档案所在党支部缴纳,经请示分中心人事科,按照该党员在本单位原实发工资进行党费核定,并进行了收缴上交工作;三是通过线上线下带动党员学习有关党费收缴和管理通知精神,引导党员了解党员的义务,增强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意识。3月2日开展了收缴党费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委员严格核定党费基数,按照相应的比例和标准计算党费,并建立党费收缴台账。在收缴党费之前,向与会人员详细解读了规范交纳党费的规定和标准,明确了党费的计算方法,让全体党员切实弄明白了党费“为什么交”、“怎么交”的问题,全体党员依次按照党费标准足额交纳了党费,主动履行了党员义务。


8、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方面。


问题22: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2019年至2021年没有严格落实党支部每季度专题研究1次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没有严格执行支部书记每半年听取支部委员履行“一岗双责”述职等制度要求。丰济渠供水所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修订不完善、出现“党委”字样。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内容;二是召开支委会,研究建立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强调班子成员在研究分管范围工作时首先要深入研究党建工作,同步明确党建任务与业务工作指标,坚持将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重新修订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党支部抓党建工作的主要职责和基本任务;三是按照要求每季度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完善了《丰济渠供水所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党支部的主体责任、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责任。支部书记向分中心党委书记就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情况进行了述职,支委成员就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情况向支部书记进行了述职。


问题23: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2019年至2021年班子成员个人述职述廉报告未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述职内容。支部书记未与支委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未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完善了《丰济渠供水所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丰济渠供水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丰济渠供水所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丰济渠供水所党支部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细化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完善考评和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到位;二是支部对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责任分解,制定了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严格落实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支部书记分别与班子成员签订了履行“一岗双责”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状,与每名党员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所机关及各供水段干部职工签署了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责任表,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工作职责;支部书记及组织委员在年中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述职内容,就“一岗双责”履职情况进行述职;三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2次,认真总结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并向分中心党委进行汇报。年初制定了《丰济渠供水所党支部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并召开了2023年度工作安排部署暨党风廉政会,年内所支部组成监督检查小组两次深入各段点,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纪律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分中心纪检室要求,召开了党的纪律教育专题学习会议;开展了纪律作风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国庆、中秋双节来临之前,召开了集体廉政谈话会,进一步强化了纪律规矩,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增强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四是认真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围绕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领域的重大风险,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廉政风险排查,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岗位职责、岗位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问题24:纪检委员常规监督检查不到位的问题。未按照分中心“三级联廉谈”工作制度开展廉政谈话。纪检监督宣传报道少。纪检开展日常监督、纪律检查通报结果次数少。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学习读本》《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学习读本习题集》,明确了纪检委员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二是严格落实日常监督、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要求,加强对考勤打卡、工作作风、安全生产、测流量水、“三务公开”“三重一大”等重点任务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整改;三是定期对股室、供水段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持续纠治“四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对公务用车、水费计收、党员干部职工履职情况等经常性的督查。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管,注重“提醒在前,教育在先”,积极开展“三级联廉谈”活动,在重要节日前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有效开展;四是认真做好纪检宣传报道;五是全面抓实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观看警示教育片、讲廉政党课、开展廉政集体谈话,重要时间节点廉政提醒谈话等方式对干部职工进行党风廉政教育,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法律意识。


9、人事管理不规范方面。


问题25:会计岗位、测流量水岗位等关键岗位外聘及返聘人员较多的问题。辞职与借调人员未办理手续。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党组关于印发<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机关调训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按规定做好单位岗位设置核准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二是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人员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增加人事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对个人岗位职务变动等日常工作;三是针对会计岗位、测流量水岗位等关键岗位外聘及返聘人员较多的问题,从2020河灌水发中心开始招聘事业编制人员以来,逐年将关键岗位的外(返)聘替换。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认真整改,3个方面、9项意见、25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建立健全整改落实长效机制。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坚持巡察整改组织不撤、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在既定的时间内,全面完成整改任务。突出常态长效机制建设,织密制度笼子,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应。


联系方式:电话;0478-5531597

电子邮箱fjqglsbgs@126.com

 


中共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义长分中心丰济渠供水所支部委员会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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