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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皂火渠供水所党支部关于中共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党组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未知   时间:2024/03/18   点击:次  【字体:

 根据中共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党组统一部署,2022年8月22日至11月18日,中共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党组第三轮巡察组对皂火渠供水所党支部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4月27日,第三轮巡察组向皂火渠供水所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巡察整改责任落实。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党组第三轮巡察一组反馈巡察意见之后,支部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支委会议,会议就巡察组反馈意见进行了细致地研究,同时指出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是当前最重要的一项政治任务,要牢固树立全所“一盘棋”思想,从讲政治、讲纪律、讲大局的高度认真对待,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二)制定方案措施,全力以赴推进整改落地。对巡察反馈“三聚焦”方面存在的25个突出问题,支部深刻反思、立行立改,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并确定了巡察联络人员,切实担负起分管领域内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整改直接责任人,负责具体问题整改落实,切实做到巡察整改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拖沓推辞。组织制定了《中共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党组第三轮巡察一组关于巡察义长分中心皂火渠供水所党支部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建立巡察整改台账,明确每个问题的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为确保整改质量,在此期间,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议共计4次,对整改方案、措施、情况说明等逐条讨论、逐项研究,保证每条措施有的放矢、有力执行。


(三)强化整改督导。分中心党委、纪委切实履行督导职责,多次深入到支部督查指导整改工作,及时跟踪问效,动态推动整改。支部书记严格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各项问题亲自把关、亲自过问,全程参与各项问题的整改工作。上下联动,真抓真改,确保各项整改措施精准落地。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方面的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


问题1:支部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足。2017年至2020年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传达多、研讨少,支委成员研讨稿网络抄袭。支部未按照计划进行组织学习。部分党员学习笔记敷衍应付,记录不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巡察反馈会后,支部及时召开支委会,针对支部学习重视不足、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传达多、研讨少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利用支委会、所务会、每周例会等各类会议中,共组织学习15余次,学习内容主要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等内容,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理论素养。二是重新修订了《皂火渠供水所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根据我所制定的《“三会一课”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固定党日活动和党员大会时安排集中学习,将党内重要理论方针、政策条例等纳入学习内容,要求每位党员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认真做好笔记,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截至目前开展集中学习48次。三是狠抓党支部理论学习成效。开展主题为意识形态、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考察巴彦淖尔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内容的的专题研讨3次、问卷调查1次、测试1次、讲党课1次、心得体会3篇,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四是对支委成员研讨稿网络抄袭情况,积极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上,党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进行了谈话,让支委成员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对党的纪律心存敬畏、严格遵守。五是定期进行检查,要求全所干部职工根据皂火所制定的学习计划,认真学习研读,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根据重新修订的《皂火渠供水所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办法》进行检查,大部分职工都能够按照学习要求主动学习,笔记内容完整、字迹工整,让学习真正做到入脑入心。


问题2:党性教育不扎实。支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缺少流程表、工作总结。“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认真、不细致。党史学习教育支部书记未开展讲党课、缺少“三问”工作环节。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在每周开展的例会学习中,组织干部职工认真研读《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重要文献资料,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内蒙古及巴彦淖尔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多思多想、学深悟透。二是健全制度,形成长效学习机制。根据巡察反馈意见,经支委会研究决定,重新结合主题教育制定了党支部学习计划。三是积极发力,主动作为。今年春灌开始前,工作人员深入灌域内的村社积极开展节水宣传,利用微信公众号、朋友圈等多种方式扩大宣传效果,共发放宣传页500余份;民族政策宣传月期间,悬挂标语条幅3条,宣传稿件1篇;在每轮水行水前,多次组织职工们清理杂草、树枝,回填雨淋坑,保证行水安全;在皂火干渠开展水权转让工程中,建管组人员认真履行建管责任,按要求填写施工日记,不断压实主体责任,让“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四是认真开展党课。依托“三会一课”等形式开展学习,今年开展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1次,同时用好红色教育资源,提高我所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五是强化考核管理,继续加强主题教育学习。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并完善了《皂火渠供水所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办法》,今年对党员学习笔记、研讨材料等内容检查了3次,对记录不完整的个别党员要求将笔记进行补全补齐,确保学习内容全面完整。


问题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2017年至2021年支委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少,只研究了5次。2020年和2021 年未制定支委成员意识形态责任清单。2020年和2021年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案网络抄袭,出现“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字样。缺少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未制定网络意识形态领导小组,网络意识形态缺少工作制度及工作台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新研究制定了《皂火渠供水所意识形态工作机制》《皂火渠供水所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问题预警清单》《皂火渠供水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按照意识形态责任制,明确任务,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成立了由支部书记任组长,2名支委成员任副组长,政秘股股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各负其责,履行日常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职责。建立了由宣传委员为网格长,政秘股股长为网格员的网格化管理网评队伍,通过加强舆情预警监测,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提高所有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二是支部重新修订了《皂火渠供水所意识形态工作网格化管理制度》、《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实施办法》、《皂火渠供水所实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皂火渠供水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制度》,并对上述制度开展学习,对意识形态网络抄袭的现象提出严重批评。三是通过组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微信推送、意识形态调查问卷、应知应会知识测试等方式,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学习教育。开展意识形态专题研讨1次、问卷调查1次、测试1次、学习4次,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四是加强日常监管。巡察反馈会后,建立了皂火意识形态监控台账。7月中旬,党支部就2023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12月初开展了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并对微信工作群、已发文件等,进行了全面排查,未发现意识形态方面相关问题。


2、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问题4:全面开展深入落实“五大行动”、助力建设全国一流现代化灌区、推动灌域高质量发展创建活动落实不到位。2022年只召开支委会传达学习“五大行动”、助力建设全国一流现代化灌区相关文件,没有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未制定工作方案,开展统筹谋划、推动落实不够,未按“五大行动”要求建立台账档案。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升政治能力。通过视频、集中学习、自学等形式,组织全所干部职工学习了分中心关于《深入落实“五大行动” 助力建设全国一流现代化灌区 推动灌域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提高认识,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担当。二是成立“五大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支部书记为组长,副所长为副组长,各股段长为成员,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段和重点工作任务等内容,确保责任到人,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扎实有效推进。三是通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攻坚,取得了以下成效。在灌排运行管理方面,组织干部职工帮助灌户抽水抗旱、清理“四乱”,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收到灌户群众送来的锦旗5面;防凌防汛方面,在行水期组织职工开展防汛工作,保证行水安全,签订渠道防汛责任状,明确防汛段落、任务、人员;在工程设施方面,在二期水权实施过程中,皂火渠供水所成立了现场建管组,建管人员认真履行建管责任,按要求填写施工日记,不断压实主体责任,开展《巴彦淖尔市河套灌区水利工程保护条例》宣传,通过对灌域内的村社发放《条例》政策为手段,加强村民保护水利工程用地意识。


问题5:风险防范意识不强。部分节制闸无闸房,机电设备防护装置简易,防护栏杆高度不符合要求,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个别节制闸闸前柴草清理不及时,影响闸门正常启闭,存在安全运行风险隐患。2017年至2021年部分渠道段落,供水所与职工、供水所与村社、供水所与个别乡镇未签订防汛责任状,存在防汛安全风险隐患。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义长分中心水利工程各项管理制度的通知》,根据分中心下发的安全生产制度修订了《皂火渠供水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培训并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通过学习,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增强了忧患意识,进一步促进抓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二是部分节制闸维修及重建,安装机电防护装置、安装防护栏杆等项目列入二期水权工程项目中,随着项目的进行,相关防护装置正在安装施作中。三是按照《皂火所“清四乱”及环境卫生日常巡察制度》,积极开展“清四乱”活动,在行水期间不定时对节制闸、生产桥和建筑物进行清除柴草挂污,恢复渠道岸线干净整洁面貌,确保干渠行水畅通。四是根据《义长分中心灌溉管理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皂火渠供水所灌溉管理制度》,在开灌前供水所与职工、供水所与村社、供水所与乡镇签订了防汛责任状,并有乡镇负责人签字盖章,2023年我所按照以上规定签订防汛责任状,确保责任到人,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保证行水安全。


问题6:贯彻落实中央法制建设工作学习宣传不到位。2017 年至2019年供水所普法学习形式单一,只开展了普法知识测试,没有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018年至2020年未制定普法学习计划,无普法总结。未开展中国水周、世界水日宣传活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保证党支部学法、法治培训、依法履职等制度贯彻,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二是组织干部学习“八五”普法规划,并对《“八五”普法规划》的七个方面进行了全文解读,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合规底线思维。三是支部制定了《皂火渠供水所2023年八五普法学习计划》,有针对性、有计划性地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促进依规按章操作能力的提升。 四是皂火渠供水所丰富了普法宣传的方式,在供水所内设置了“八五普法”专题宣传栏,增设了宣传板,积极宣传法制内容。五是有效推进“互联网+法制宣传”行动,创新普法工作机制,积极利用学习强国、微信公众号、官网等学习平台,同时借助短视频、音频、广播等多媒体形式,在民族普法宣传月、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全所干部职工学习民族政策、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正式开始实施时,组织全所干部职工开展知识答题测试。六是在中国水周、世界水日等具有教育意义的节日,支部积极开展宣传,通过悬挂条幅、微信群学习、撰写工作简报等,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与担当精神。


3、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差距。


问题7:党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2019年换届选举未成立支部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缺少换届选举办法;没有监票人、计票人产生过程,没有新一届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酝酿过程,新一届支部候选人未公示;缺少到会人数报告单、清点选票结果报告单、党员大会计票结果报告单、选票统计单、图片影像资料。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进一步掌握了换届选举的程序步骤,加深了换届选举目的意义的认识和理解。二是加强换届选举工作组织领导。研究成立了由支部书记任组长,两名支委成员任副组长,政秘股股长为主要成员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换届选举工作职责。支部于2022年9月1日届满,由于疫情原因向上级党委申请延期换届3个月。制定换届选举工作办法(草案),向义长分中心党委呈报党支部换届选举的请示,得到分中心党委的批复同意后,于2022年12月1日进行换届选举。选举会上,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严肃换届纪律风气监督的通知》等内容,换届选举中,支部书记向大会报告了近三年支部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及公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选举监票人1名、计票人1名。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3名支委成员,新选出的支部委员会等额选举支部书记;选举后将选举结果上报分中心党委,批复同意后决定支委分工。会后将换届选举过程照片作为影像资料留存,完善换届选举资料整理。


问题8:履行自身职责不到位。供水收费工作管理不到位,水费合同签订不规范,2017年未采用水发中心标准水费合同样版签订合同。部分年度水费合同没有入档保存。预算水费测算不精准。部分年度水费合同预算水费表法定代表人未签字。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干部职工业务学习、培训,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理论和业务水平。由业务股牵头严格管理抓培训,制定学习计划,在停水期有针对性对新入职人员开展培训,组织职工学习了《内蒙古河套灌区农业供水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河套灌区量水办法》,同时严肃培训纪律,培训过程中注重“考”与“学”的良性互动,通过“考”“学”结合检验干部职工学习效果。截止11月底,开展了1次水利专业知识考试,参考率、及格率都达到了100%。通过理论与实践教学、业务股室负责人教学,使全所干部职工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能力。二是皂火所立行立改,严格按照中心标准水费合同样版签订合同。工作中加强监督检查,通过对员工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员工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能够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三是加强常规工作管理力度,组织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条例》,同时专门抽调精干力量扎实开展相关灌溉业务工作,规范了资料整编、留档工作,严格按照《内蒙古河套灌区农业供水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开展相关工作。四是供水所进一步规范了水费合同签订程序,统一采用水发中心标准水费合同样板进行签订,同时要求详细核算合同中的预算水费部分,并有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


问题9:支部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2019年至2021年以支委会代替“三重一大”工作会议,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议题不明确。2021年皂火渠供水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不完善,无时间落款、单位名称,未认真进行修订完善。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行反思和加强学习。党支部高度重视,组织全所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了解“三重一大”的基本要求、事项范围以及主要程序等,提高遵循和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完善和健全制度。根据供水所的实际情况,健全了《皂火渠供水所党支部班子议事制度》《皂火所党支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皂火渠供水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等工作制度,并规范发文格式。对上述制度组织全所干部职工开展专项学习,切实提高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三是严格执行制度。围绕“三重一大”事项,今年对新进事业单位人员的分配、评选“两优一先”候选人名单、树木拍卖等事项都进行了仔细认真地研究,坚持民主集中制,规范权力运行。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如在开会表决时坚持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把监督实实在在地做起来、做到位。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方面的问题


4、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意识不强。


问题10: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意识不强。测流量水工作不扎实,资料不规范。2019年配水通知单与水量申请书时间前后倒置。测流原始资料要素记录不完整。部分直口渠因灌溉面积较小,实行估测。部分渠道流速平均系数采用不准确。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了习近平关于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论述综述,增强职工的责任意识,立足自身岗位,做好本职工作,把为民服务的意识落到实处。二是在整改专题会上,将2019年灌溉资料重新核查,并进行深刻的剖析,找出问题所在,灌溉相关责任人在会上进行反省并作出书面检查。同时结合《皂火渠供水所灌溉管理制度》,严格填写水量申请书、配水通知单,并由灌溉相关负责人监督检查。三是根据《义长分中心灌溉管理制度》规范整理灌溉资料,我所规范了灌溉原始资料的记录、整编、留档程序,由灌溉负责人检查,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加强监管制度,确保有据可查,为灌溉管理提供可靠数据。四是对实行估测的渠道重新进行面积核查,按照分中心要求,对所有渠道做到应测尽测,杜绝跑冒滴漏。五是春灌前、夏灌前和秋浇前对测流人员测流量水培训工作,4月份在第四供水段、第三供水段培训共2次,参加培训30余人;六月份在第二供水段培训1次,参加培训10余人;10月份在皂火所培训1次,参加培训20余人。重点对新入职职工对测流量水工作、灌溉管理工作业务技能进行了培训,夯实了职工测流量水工作基础,确保计算流量准确无误。


问题11:“五公开”执行不到位。2017年至 2019年“五公开”表沿用旧表。“五公开”公开影像资料保存不全。预算、决算资料乡镇没有签字盖章。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了《内蒙古河套灌区农业供水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义长分中心灌溉管理制度》、《义长灌域测流量水管理细则》,规范了公开内容和形式,确保“五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二是根据《义长分中心灌溉管理制度》规范整理灌溉资料,同时将五公开相关影像资料整理成册并存档,确保有据可查,为灌溉管理、水费计收提供可靠数据。三是重新修订了《皂火渠供水所灌溉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阶段水量水费公开程序,在每轮水结束后及时在灌域内的村社张贴、公示相关数据真正让数据公开透明,接受灌域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规范公开表审核签字程序,公开过程必须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审核、相关负责人进行签字盖章后进行公开。


问题12:“三务公开”不规范、不及时、不全面。2020年、2021年未成立“三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未制定工作实施方案。“三务公开”初审情况表无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签字。没有设置专门的“三务”公开栏。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认真学习《义长分中心“三务”公开责任清单》,明确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内容及范围,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结合我所实际支部重新修订了《义长分中心皂火渠供水所“三务”公开制度》。二是皂火渠供水所4月份成立“三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支部书记、所长为组长,副所长为副组长,各股段长为成员,制定《皂火渠供水所“三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段和重点工作任务等内容,确保责任到人。三是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三务”公开前,经分管领导、支部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签字后方可进行公开。巡察反馈会后,在6月中旬、9月末对2023年全所在职党员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党员全链条考核情况及星级评分情况进行了公示;7月初对工会收支、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公示;每轮水结束后对每条直口渠灌溉面积、水费、水价、指标水量、实用水量水费进行公示;公示所有职工工资明细;每月月末公示当月钉钉考勤情况。同时对公开事项进行归纳梳理,积极协调各股室、供水段,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及时进行信息沟通,打破信息壁垒。四是规范“三务”公开资料归档工作,由政秘股专门负责“三务”公开公示、归档工作,建立“三务”公开专卷资料,在所机关设置“三务”公开栏。


5、纪律规矩意识不强,三资管理不严。


问题13: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2018年至2021年存在报账手续不全,原始票据上无经办人签字。2017年至2019年购置办公用品、设备无出入库手续。2017年、2019年皂火渠供水所职工体检无花名册。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根据2023年4月20日义长分中心下发的《义长分中心财务核算监管细则》的通知,5月初修订完善了《皂火渠供水所财务核算监管细则》,特别加强了资金使用管理相关规定的学习,进一步增强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意识,切实提高财务人员的财务知识与风险意识。二是日后在报账的过程中,我所严格按照《皂火渠供水所财务核算监管细则》规定的报账流程,确保原始票据上必须保证有经办人签字,在购置办公用品、设备时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确保财务流程更加规范合理。


问题14:渠留地经营管理不规范。2020年至2021年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签订要素不全,位置、四至界限等内容不明确。2021年渠留地承包费、水费缴纳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渠留地招租程序。我所今年年初进行了公开招标,按照竞标价高者得的原则,与中标者签订了承包合同,收取的渠留地承包费,全部汇入皂火渠供水所账户。从2022年开始水费由土地承包人员将水费直接交于所属供水直口责任人处,供水所供水段负责监督。二是对现有渠留地进行了核查。组织职工对现有渠留地全部进行核查,按照渠留地的位置、四至界限等要素,绘制渠留地简图,并建立了相应的土地台账。因相关人员对业务不熟悉,以前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中未设置有四至界限等内容,现重新修改了土地经营承包合同,合同中包含有四至界限,因为2023年土地承包合同已全部签完,故新合同从2024年1月1日开始使用。


6、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


问题15:工程项目未进行审计。2017年至2021年供水所自筹资金实施的32项工程未进行竣工决算审计。2017年中央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补助资金项目投资42万元,发包给无资质个人施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职工学习了分中心印发的《义长分中心水利工程各项管理制度的通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皂火渠供水所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皂火渠供水所工程管理制度》,明确了工程管理各项要求,切实增强干部职工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二是分管负责人参加了财经审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在懂业务懂政策的基础上,严格执行《义长分中心财务核算监管细则》,确保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合理合法。日后,工程业务骨干要熟练掌握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工程结束后规范档案归档工作,确保工程项目各个环节规范有序。三是分中心从2020年开始,每年都会对供水所财务收支进行审计,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工程项目均进行了年度审计,因此并未对每个工程项目单独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在巡察整改专题会上,班子成员将未单独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32项工程项目逐一找出,进行问题剖析。现已向义长分中心提出自筹资金工程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申请,对我所2017-2021年32项未审计的工程项目择期安排审计。四是2017年中央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补助资金项目投资42万元,发包给无资质个人施工的情况,该项问题在2020年义党发{2020}144号文件和义党发{2021}3号文件中,已对相关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在巡察整改专题会上,领导班子对相关责任人再次提出批评,强调干部职工要引以为戒,分管领导做出书面检查,同时强调日后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


问题16:工程项目未进行验收。2018年至2021年供水所自筹资金工程未严格履行验收程序。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义长分中心水利工程各项管理制度的通知》,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皂火渠供水所工程岁修养护管理制度》、《皂火渠供水所项目工程现场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和《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二是成立工程现场建设管理工作组,将施工监督延伸至下设供水段,充分发挥监管作用,同时明确了对自筹资金工程建管人员职责,工程完成后,按照工程项目要求,严格履行验收程序,及时将工程验收单等相关工程资料进行整理。


问题17:工程资料整理不规范。部分工程概算表中无单价,施工日记由建设单位人员填写。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工程相关负责人认真学习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并对工程资料整理不规范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并要求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规范工程资料的整理,督促相关工作人员端正工作态度,严格履行程序,杜绝此类错误再次发生。二是按照分中心下发的工程资料整理目录,规范工程资料整理,形成一套完整的合规的工程资料整理流程,加强工程管理,进一步规范工程资料,对不符合规范的行为及时纠正,限期整改,确保工程资料整理整编准确、规范。三是明确了工程概算表的填写要求,既要有单价又要有合价,整理工程资料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反思与自我批评,提高了自身责任意识,保证在未来的工作中认真、规范填写工程资料。施工日记由建设单位人员填写这一问题,相关责任人做书面检查,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保证绝不再犯。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7、 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


问题18: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2019至2021年支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次数少。支部没有按照“1241”党建运行机制开展工作。2019年至2021年未建立党支部书记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在每周例行学习中,组织全所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内容,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目标任务,支部重新修订了11项党建工作制度。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皂火渠供水所党支部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和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并部署安排相关工作,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三是坚持问题导向。7月底按照分中心要求,就半年来开展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形成书面文件上报给分中心,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为做好下半年党建工作、提升党建水平奠定基础。四是丰富党建活动载体。在清明、烈士纪念日组织干部职工赴抗日烈士陵园开展祭扫活动;七一开展主题系列活动、慰问党员活动;组织观看红色电影;开展公益活动等,扎实开展党建工作,传递基层党支部的正能量。


问题19: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2018年度征求意见表照搬照抄分中心,有“党委”字样。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缺少支委成员相互批评意见提纲。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网络抄袭、互相照抄,出现“丰济所”“民主生活会”“社区企业去调研”等字样。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在开展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中,党课内容由党支部书记书亲自撰写,鼓励干部动手写文章、写材料,以此不断提高个人理论素养和文字水平。二是组织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会议。会前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二十大报告等内容。广泛征求意见,共征得对皂火渠供水所支部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4条。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由联系点领导、支部书记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重新修改,确保材料质量。按照分中心党委的统一安排,2023年3月8日,如期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会议。会上严肃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后召开党员大会,就支委班子及支委班子成员整改情况进行了通报。12月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支部书记对网络抄袭相关人员严肃认真的进行了谈话,对抄袭的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对2019年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中班子成员照抄的现象共通报批评3人,责令做出书面检查,认真撰写了检讨报告,并按照要求重新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问题20:“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支部书记未按季度要求讲党课、召开党员大会。2019年至2021年支委会记录本存在涂改、增删的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培训与学习。分管党建工作人员参加河灌中心党组举办的党务干部党建实务培训,所内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切实提高党建工作者的理论素养和工作水平。二是增强党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明确要求妥善留存好如会议记录、会议签到表以及影像资料等佐证材料,做到会议记录要素齐全,内容完整准确,不涂改、增删,加强会议记录规范化,推进党建高质量发展。三是修订完善制度。修订完善了《皂火渠供水所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制度》,《皂火渠供水所党支部2023年“三会一课”年度计划》,对于部分重要的时间点,提前明确了活动目标、活动内容等。截止目前,共开展讲党课活动6次,召开党员大会7次党员大会,11次支委会,固定党日12次。


问题21: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执行不规范。2020年、2021年支部未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办法》标准计算离退休党员党费,计算不准确。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所有党员进行宣传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及《内蒙古自治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明确对退休人员、在职人员收缴党费的要求。二是巡查反馈会后,仔细核查党费收缴情况。经核查,共有两名退休党员的党费的收缴情况存在误差,原因是退休人员的工资是由社保局进行发放,无法查询具体发放工资金额,因此存在误差。我支部人员高度重视,与分中心人事积极协调,在查明工资后重新核定,重新计算支部所有党员党费,与分中心核对无误后按时收缴党费,并将交缴党费的所有票据按年度存档备查。三是我所已安排办公室人员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在每月15日完成党费收缴,每月20日前及时将党费存入义长分中心党费专用账户,将存款凭证及时送义长分中心党委,并在“三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截至目前支部已缴纳本年11个月党费。


8、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


问题22: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2021年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要点与分中心雷同。廉政警示教育形式单一,用身边事教育身边的人开展次数少。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支部书记切实肩负起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根据我所实际,4月份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制定了《皂火渠供水所党支部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要点》,明确了支部书记、班子及成员的主体责任。二是丰富廉政警示教育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研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组织参加河灌中心组织的酒驾醉驾警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纪录片3次,让廉政建设入脑入心,自觉筑牢思想廉洁防线。三是定期进行廉政谈话。截止目前,共开展廉政谈话2次,和党员干部就关于2023年中秋、国庆期间纠“四风”树新风等内容开展廉政谈话,为党员干部增强廉洁从业意识敲响了自律警钟。


问题23: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2019年至2021年支部书记未和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2019年、2020年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述职报告中没有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内容。2021年班子成员未述职。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通过集中学习、自学、微信群、视频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二是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重新修订了《皂火所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度》《皂火渠供水所“三级联廉谈”廉政谈话工作制度》等共8项制度,巡察反馈会后完善了《皂火渠供水所党支部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要点》。三是严格按照规定,签订了义长分中心党员干部纪律作风建设承诺书,把党风廉政工作落实到每个人。根据分中心要求,支委班子成员对2023年上半年工作进行了述职。


问题24: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2019年、2020年党建工作安排意见雷同。2021年支部书记和支部成员未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2020年和2021年支未制定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员管理制度更新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内容,让党员干部接受思想洗礼,强化政治担当。二是修订完善制度。年初修订完善了《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清单》、《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等制度,制定2023年皂火所支委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责任制,对支部书记、支委成员、班子成员的目标任务进行量化分析。三是及时更新完善党员基本信息。巡察反馈会后,及时对近三年来党员基本信息进行了筛查,对有误的党员信息进行更新与完善。积极发展新党员,已发展一名积极分子,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9、人事管理不到位。


问题25:人事管理不规范。干部职工钉钉打卡不规范,部分职工缺卡严重。请销假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职工未履行请销假手续。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所务会,学习《分中心工作管理制度》,重新修订完善了《皂火渠供水所机关工作管理制度》,将钉钉打卡的督查从一个月一次增加为一个月两次,每半个月在工作群里进行一次考勤通报,同时将考勤结果进行公示。二是部分职工缺卡现象严重,原因是1、2月份大多数职工感染新冠肺炎未严格执行钉钉打卡,经所内严格核查后,缺卡职工全部为在岗人员。经所务会研究决定,给予上述职工全所通报批评,并责令7人做出书面检查,同时取消 2023 年度评优资格的决定。三是经支委会研究决定,根据每月考核情况,对全所干部职工2023年上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档次进行汇总,并将考核汇总情况上报分中心。四是对于职工需请假的情况,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相关负责人签字,切实加强人事规范管理制度。


三、保持政治定力,不断深化巡察整改效果


支部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有差距,与水利事业发展和广大干部群众的要求期待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和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更加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巡察问题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毫不松懈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对未完成事项紧盯不放,整改不到位决不放手。针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盯紧看牢,抓紧抓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着力健全选人用人管人制度,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


(三)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持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对制度尚不完善的,深化研讨、把握关键、抓好制度建设。


(四)持续通过支部集中学习、“三会一课”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能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不移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融入到党员干部的工作和生活中,转化为每个党员的思想和行动自觉,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推进皂火所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联系方式:0478-5570024

邮政信箱:巴彦淖尔市五原县新公中镇

电子邮箱:zaohuosuo@163.com

 

中共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 义长分中心皂火渠供水所支部委员会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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