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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正稍渠供水所党支部关于 中共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党组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未知   时间:2024/04/07   点击:次  【字体:

根据中共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党组统一部署,2022年8月22日至11月15日,中共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党组第三轮巡察组对正稍渠供水所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4月27日,第三轮巡察组向正稍渠供水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实施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迅速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正稍渠供水所上下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作为净化政治生态、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各项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契机。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实施方案,于2023年5月6日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为切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我们将中心党组第三轮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三个方面9项27个问题,逐项分解细化落实,并成立了专项整改小组,具体到责任股室和工作环节,为推进整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强化统筹协调,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落实好每一项具体工作。一是全员行动抓整改。每周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形成班子带头,股段长跟进,全员参与的整改氛围。二是建章立制抓落实整改。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找准问题导向,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防止整改问题反复和回潮。

(三)抓好日常督促检查,强化责任监督工作。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际成效,从目标任务、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工作要求等4个方面加大日常监督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心党组巡察办对整改工作的要求,确保本轮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到位,把巡察成果转化为促进发展的强大动力,推动灌区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我们针对问题导向,经过认真分析总结,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党建工作存在弱化。缺乏抓党建的意识,班子成员主要精力集中在抓业务工作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的意识不够强,对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不深,研究不够,缺乏创新活动载体,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实。二是纪律规矩意识不强。严格纪律执行力度落实不到位,规矩意识没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严于律己的思想还停留在口头上,没有转化为实际行动,自身加强学习,提升遵规守纪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是责任担当意识没有真正落实到位。缺乏乐于担当、敢于担当、善于担当的意识、勇气、能力,没有把担当作为牢牢扛在肩上,记在心上,怕出事、怕问责的思想还时有存在,提升个人素质,完善激发党员干部责任担当的机制没有全面建立。四是相关制度有待健全完善。部分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出现偏差、部分制度执行环节落实不够到位、部分工作机制不够完善,没有及时跟进和进一步健全完善。

三、整改完成情况

    对照《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党组第三轮巡察二组关于巡察永济分中心正稍渠供水所党支部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三个方面存在的9项27个问题,正稍渠供水所党支部几次召开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逐项逐条分解细化,并明确了整改举措。同时,针对问题从思想认识、工作作风、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了原因剖析,找出症结,本着立行立改与建章立制同步推进的原则进行积极整改落实。目前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修订完善各类制度办法20项,制定出台制度办法22个。

(一)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贯彻落实方面。(存在三个方面10个问题)

第一个方面(存在4个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

1、支部对学习重视不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 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结合水利工作实际不紧密。所党支部仅有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青海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记录,2019年、2020年和2022年未安排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黄河流域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讲话精神的学习研讨。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23年4月8日在正稍渠供水所会议室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黄河流域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讲话精神,会前制定学习内容并下发通知,会中做好学习笔记,会后做好会议记录,支部书记支委成员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讨,充分提高学习质量,把学习和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二是正稍渠供水所党支部认真制定完善了《正稍渠供水所2023年学习安排计划》,把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点,支部规定对每次组织集中学习的组织计划事前通知、学习内容提前熟悉和备案,做好学习情况的记录以及重点材料进行研讨,参与学习的干部职工必须签到记录,保证了党员干部学习的自觉性和规范性。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式,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内蒙古连心桥”等平台和方式调动党员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积极性,支部按季度对“学习强国”的前三名进行表彰奖励。每月安排2次集中辅导学习,自学内容不少于3篇,每位党员完成1篇心得体会,按时完成学习笔记,并跟进检查落实。三是认真落实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党组、分中心党委关于基层党组织的学习制度,制定正稍渠供水所学习计划,充实学习内容,丰富学习方式,采取集中辅导学、个人自学、专题培训、送书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内容,每季度开展一次学习心得研讨,学习研讨要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防止“两张皮”现象的发生。四是2023年支部计划专题学习27次,截止11月30日共计学习24次,采取半年集中检查一次或不定期检查学习笔记等方式检验党员干部学习成果,对学习笔记记录不认真不规范不全面的及时进行提醒指出,保证了学习成果实效性。

2、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党性教育不深不实。2019年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检视发现的问题仅是汇总形成了整改合账,未就整改落实情况汇总说明;2021年在党史学习教育中,未按中心机关党委要求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精神谱系的学习。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将党支部和党员的党性教育纳入支部工作的重点进行专题研究和全年的规划,2023年年初,结合分中心党委党建工作要点印发了《正稍渠供水所党支部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结合供水所工作实际制定了正稍渠供水所党支部支委学习计划、党员学习计划、职工学习计划,共计开展学习24次,主题教育学习6次,开展研讨5次。提高了正稍渠供水所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理论充分武装头脑,通过学习为今后的工作明方向,促实践,建新功。二是在4月10日组织党支部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前发布通知和学习内容,要求党员干部提前预习,会中通过集体学习的方式,进一步深化了思想认识,支委成员逐个进行发言,相互借鉴经验,做好学习笔记并做好会议记录。三是建立常态化机制,对党史学习教育系统深入地再学习。坚持将党史学习融入日常,将《中国共产党历史》《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党史内容纳入党支部学习内容,重点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全年规划和学习,坚持常态化开展中国共产党精神谱系熏陶。7月1日追随习近平总书记的脚步前往新华林场参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支部在5月10日与6月10日开展党史学习2次,就如何更好地赓续红色精神、发挥传帮带作用进行交流座谈,专职人员进行会议记录、会后及时整理汇总、并注重运用提升,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对历史的了解,提升了党员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四是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学习,开展了6次主题教育学习,完成研讨5次,让广大干部职工了解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史和伟大精神的历史背景、深刻内涵、时代意义,增强了党性修养,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在七一开展了困难群众帮扶活动,慰问困难家庭5户,对困难群众资助1500元。积极参加“博爱一日捐”活动,完善工程日常管理维护,完成岁修项目十项,美丽所段工程建设两项,正稍一段办公室外墙亮化,正稍二段餐厅屋顶防水。安排职工健康体检29000元,把组织的温暖送到干部职工和社员群众心中。

3、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责任落实和工作安排不认真。分管领导的责任缺失,简讯把关不严,多篇简讯报道内容表述存在错误;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存在网络抄袭;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安排完全照搬 2019年内容,2021年安排完全照搬 2017年内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学习,支部书记围绕意识形态工作宣讲专题党课1次,支部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终个人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二是切实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严格执行《正稍渠供水所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和纪律监督检查范围,修订完善《正稍渠供水所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正稍渠供水所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班子成员抓意识形态工作半年总结报告,将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落实纳入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在灌域内认真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单位涌现的先进典型,加强干部职工舆情管理。所支部督查组分别于5月份、7月份开展网络负面言论等意识形态专项督查2次,及时了解党员、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对部分存在思想波动、工作懈怠的职工进行及时沟通,端正了工作态度,提升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三是所支部制定《正稍渠供水所党支部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安排》,开展意识形态研判工作2次,开展党组织意识形态专题学习2次以及意识形态测试1次,支部每半年向分中心党委汇报一次意识形态(网络)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报告,支委成员每半年向支部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支委会严格把控职工言论,充分发挥网格员监督作用,加强供水所网络信息管控,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监督。严格党员干部纪律约束,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纪党规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执纪监督,决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的言论,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加大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力度,组织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应知应会内容的学习测试1次,提高了学习效果;四是对简讯报道工作严格把关,制定了《正稍渠供水所文稿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信息报道由办公室拟稿、核稿,分管副所长审阅把关,保证报道真实及时,建立追责问责机制,对工作不力把关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股室段和个人进行问责。

4、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安全生产制度执行不严格。按照 2020年安全生产制度要求,每月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但 2020年至 2022年三年中,仅有三次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安全生产月活动,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制定《正稍渠供水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预案》和《正稍渠供水所防汛抗旱应急抢险预案》。二是按照分中心2023年落实的安全生产责任状要求,制定《正稍渠供水所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以责任制落实为基础,以安全宣教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时段安全监管,做好供水所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公众利益。三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供水所负责每月定期检查和每轮水不定期巡查,做好检查巡查记录,对每个职工定段落、定职责,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制度考核每位职工。对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建管组人员每日坚守施工现场,组织业务人员对施工日志记录规范等相关内容进行系统学习,不断提升业务人员专业素养,在今后工作中严格要求规范记录,杜绝了缺项漏记情况出现。四是正稍渠供水所规定各段所每月25号集中上报安全隐患点排查结果,排查具体内容包括防溺水隐患排查,防火安全排查,“十四五”工程施工安全排查,人身安全排查等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今年在防溺水工作开展期间对灌域内所有国管渠道两侧进行安全普查,对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的位置进行统计,对所有字迹不清的标识标牌进行了更新,在全所国管渠道、重要桥涵尾闸等关键重要地段共设立各类安全警示标识牌24块,防溺水等喷涂安全警示标志80余处。为提升干部职工消防意识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正稍所今年共开展防火演练2次。

第二个方面(存在3个问题)贯彻落实党中央、上级党委(党组)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5、推动落实“五大行动”建设全国一流灌区不上心,行动迟缓。落实“五大行动”、建设全国一流灌区工作,无工作安排、具体措施等资料;工程用地、渠堤上有较多由供电、电信部门早年设立的电杆,影响工程施工和渠道运行安全,存在 “不会管,管不了”的被动局面;部分启闭设备老旧破损,存在安全运行隐患。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工程管理办法》对所管工程进行日常管护,今年完成岁修工程四项,即一段直口渠前八字翼墙维修、正稍泄水闸更换防盗门爬梯维修、渠道及建筑日常维护、启闭机及机电维护,施工由有资质施工企业施做,签订施工合同,保证施工质量。二是围绕落实“五大行动”建设全国一流灌区工作,以推动落实建设现代化灌区建设为契机,“十四五”现代化灌区建设项目正稍分干渠16+714—28+026段落11.312公里在今年实施衬砌,解决输供水能力不足的问题,补齐水利工程建设短板,施工中移除影响施工电杆3处、拉电杆线6处,完成建筑物新建33座,极大提高正稍分干渠的安全运行保障能力。加强日常巡查和管护,确保水生态环境健康,努力实现“四个改善”,建设渠沟绿化、闸坝美化、生态优化的生态和谐灌区,加强对生态补水通道工程的维护和管理,确保通道工程建筑物安全畅通,认真完成清四乱专项治理2次,共清理渠道和建筑垃圾30多处,并建立台账。把深入推进“美丽所站、温馨段点”建设作为有力抓手,在保障所段小菜园、厨房餐厅、水冲厕所等生活设施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办公设备、文体活动场所、职工书屋等工作学习环境的建设。充分发挥“支部进五村、党员连五户”“一帮一、一带一”等党建活动载体的聚合引领作用,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感情化和责任化的有机融合,树立水利行业良好形象。11月9日开展对全所干部职工民族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完成民族测试题1次,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注重解决民族团结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灌排运行高效落实“六个精准”目标,推动实现节水灌溉,直口渠实测率达到100%的目标。供水所认真开展灌溉面积调查核实确认,夏灌、秋浇前计划水量、种植结构调查,摸清灌域底数,科学制定用水计划,严格执行五日用水计划,尽力做到计划精准、供水适时、服务灌户,完成了全年灌溉目标任务。三是加强工程项目日常监管工作力度,2023年5月份电力部门农网改造,私自在退水分干渠渠堤安装电杆,供水所发现后,责令施工人员立即停止施工,要求电力部门进行电杆移载。2023年7月公安部门在四闸下私自安装通信木杆,段内人员发现后及时进行了制止,保证渠道安全运行。四是制定了《正稍供水所岁修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与职工签订管护责任状,要求责任人对所管辖范围内水利工程加强监管。今年在沿渠增加警示标志设置密度,沿渠居民点印发宣传单,设置警示牌24块,喷涂警示标语80多处,发放传单3次共1200张,发动沿渠群众自觉保护水利工程,增加渠道巡防力度。五是对所有国管大断面水工建筑物安装了视频监控,所段职工全部安装了河套灌区信息化工程综合业务查询系统APP,实现了对建筑物及渠道运行状况的实时监测,弥补了工程运行状况监测手段落后的短板。

6、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不强。供水所2021 年对外承包 246亩渠留地,承租费每年 300元/亩,签订10年承包期的土地承包合同,易造成资产价值上涨带来的收益受损风险;2021年供水所及所属各段采购煤炭25 吨合计4.25万元,没有签订购销合同,没有入库验收和领用手续,存在商品质量和资金管理风险。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今年对供水所所有土地重新丈量核实,全所共有土地638亩,其中一段86亩,二段188.4亩,三段363.6亩。二是246亩渠留地经协商后,将原有合同作废,重新签定土地承包合同,签订时间为一年一签,今后杜绝长期承包合同的签订。三是2021年供水所为保证冬雪和分干渠分凌补水期间职工的取暖问题,按照所段需求共购置煤炭25吨,三个段一段7.5吨,二段7.2吨,三段3.5吨,所内6.8吨,因经办人对相关财务制度不熟悉,没有办理购煤合同和入库验收和领用手续。今年组织全体职工学习财务管理制度,并对相关经办人提出批评,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煤炭购销合同,各段统一购置煤炭,严格实行购置商品入库验收和领用手续,并由专人负责,加强管理,强化资产使用管理,规范资产调拔和处置行为,确保各类资产保值增值和高效利用。2023年购置煤炭25吨,通过支委会研究,每段6吨,闸点3吨,供水所3吨,采购签定购销合同,各段及闸点领用手续齐全。并以此为鉴在采购其他物品时必须遵守财务管理制度,按程序采购。

7、推进灌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措施不细不实。2020年以来,供水所工程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相关资料不齐备,没有各阶段进展情况报告、监督检查落实报告、排查记录以及落实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不到位的整改报告和验收资料。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认真执行《永济灌域工程管理标准化建设实施细则》,制定《正稍渠供水所公文处理办法》,由分管副所长对各段上报资料严格审核,不符合要求的资料立行立改。二是严格按照灌区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对正稍灌域内所有的工程进行普查,认真细致填写了供水工程现状统计表、输配水配套建筑物现状统计表,认真分析梳理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正稍渠供水所5人参与“十四五”正稍分干渠渡槽下至正稍七闸衬砌工程建管,施工期间建管组人员每日坚守施工现场,严把工程质量,不断提升业务人员专业素养,严格要求规范记录,杜绝了缺项漏记情况发生。完善了正稍渠供水所岁修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并在每轮水行水前后对所有水工建筑物进行观测,填写水工建筑物观测记录表。明确相关责任,做实做细工作,补齐相关短缺资料,规范工程建设资料。三是今年对安全生产、“清四乱”、排污口排查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并装订成册,工程管护资料方面对闸门启闭运行、林木日常管护巡查、防溺水巡查、验收检查的具体细节等做好详细记录,由工灌股定期检查归档。

第三个方面(存在3个问题)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差距。

8、班子执行民主不实行集中制。2018年至2021年多次支委会议研究有关议题,仅有支部书记发言形成决议,未履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制定《正稍所所务会议事制度》,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决策程序,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提高会议质量和工作效率。9月10日学习《新时期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范正稍渠供水所党支部党内的政治生活,坚定理想信念,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二是根据上级党组织出台的相关规章制度对贯彻民主集中制、党员干部学习、“三会一课”等制度进行细化完善、规范统一,2023年党支部截止目前共开支委会10次,会上支委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并做好支委会记录,保留影像资料。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支部书记履行末位表态制度,进一步夯实责任,健全机制,明确任务,维护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三是严格执行《正稍渠供水“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实施细则》规定,坚持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与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执行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正稍渠供水所会议管理办法》,详实规范议事规则和记录内容,做到记录规范,内容要素齐全。

9、落实“三重一大”的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2021年正稍分干渠旧公路桥至电力牧场渠口、十一连渠至尼罗子渠上下择要清淤加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金额4.03万元,未经会议研究确定承包方;2021年购买桌椅办理政府采购,支出金额1.03万元,超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限额,没有按制度要求召开会议讨论决定。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及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正稍渠供水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规范“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议事决策程序、监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供水所相关事务必须坚决按照“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全部通过支委会研究决定,支出超过3000元要通过支委会研究决定。确保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有章可循。严格履行考核评优评选程序,充分发挥考核评优激励导向作用,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和优绩优效。考核评优工作的评选过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考核办法及考核结果及时公示。二是2021年,对正稍渠段落工程安全检查中,发现正稍分干渠旧公路桥至电力牧场渠口、十一连至二罗子渠上下段落存在安全隐患,影响输水,需要进行加背整治,由于时间紧,经时任所长与个别所务会人员口头商议后,联系机械设备对该渠道段落工程进行了施工,工程完后也未补充会议记录。在今后严格执行《正稍渠供水所会议管理办法》,凡有工程项目、大额办公用品采购,必须召开支委会、所务会并有理财小组人员参与讨论决定,做到记录规范,要素齐全,截止目前共开展支委会10次,所务会11次。2023年12月5日,分中心纪检书记对时任所长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三是严格按照《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工程岁修养护管理办法》对各类工程项目、服务项目签订合同,达到标准的,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按要求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今年完成岁修工程四项即一段直口渠前八字翼墙维修、正稍泄水闸更换防盗门爬梯维修、渠道及建筑日常维护、启闭机及机电维护,完全按照规范进行整理和归档。

10、所党支部更换选举工作不规范。2018年换届选举采取等额选举的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党员大会上支部书记未报告本届支委的党费收缴使用情况;2021年换届选举18名党员14名参与选举,未达到五分之四党员参会人数要求,党员大会上支部书记也未报告本届支委的党费收缴使用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11月10日组织全所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支部加强对换届工作的领导,多方征求意见建议,严格执行《条例》各项规定,邀请分中心党委对供水所的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程指导。二是建立到期换届提醒机制,供水所党支部现有党员13人,今年因工作调整,现支部书记确定,两名委员没有宣布,现提前制定好换届前期准备工作,准备开展换届专题会。加大对换届工作程序、材料、执行情况的检查指导力度。加强组织管理,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三是2023年支部换届选举会议已严格按照相关流程召开,所有文件均用支部委员会文头及便签签发,后期将加大对文件签发的监督,确保所发文件准确规范。四是每位党员按时交纳党费,按时上交分中心,党员大会上支部书记报告党费收缴情况和党费使用情况,党费按月收缴,全额上交,并在三务公开时,公开党费收缴明细。针对未达到五分之四党员参会人数要求,党员大会上支部书记也未报告本届支委的党费收缴使用情况,分中心已向前支部书记谈话。五是完善《正稍渠供水所党员积分管理办法》,年末结合党员全链条实施办法,认真完成对党员的积分管理评定工作,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和先锋模范作用。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方面(存在三个方面10个问题)

第一个方面(存在3个问题):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深入。

11、文风不实,文件材料审核把关不严,重要资料记录不规范。供水所公文收发一直未履行签批手续,收发的文件整理归档不规范;公文印发不严谨,格式不规范不统一,党务政务文件混合编号印发,内容表述存在错误;2020年至2021年逐日水情登记表、水情记录本存在无记录人签字、无值班人员签字、无带班领导签字现象。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认真执行《正稍渠供水所公文处理办法》,严格区分党务和政务发文编号,重新归纳整理。重新印制正稍渠供水所发文稿纸,认真落实公文处理相关规定,安排专职人员管理收发文,所有来文及发文严格履行登记、审批流程,由分管副所长对各段上报资料严格审核,不符合要求的立行整改。切实提升了来文管理和发文规范化水平。收发文件履行签批手续,规范公文印发,规范行文程序,落实好文件管理和档案管理制度。二是提高发文质量,实行严格的发文把关制度,各类安排要结合工作实际,由分管常务的副所长审阅把关,注重发文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文稿要突出主题,规范、精炼。三是增设支部印鉴,增印支部文头文件纸,完善党内发文,把党内与行政发文分类整理。四是制定《正稍所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巡查值班和检查制度》水情登记表、记录本做好记录人签字,带班领导人签字手续。大力整治慵懒散拖工作作风,切实把抓落实作为履职尽责本分,做到凡事有记录、件件有安排、事事有回声,形成作风清新、工作扎实的水利队伍良好形象。水调值班人员对逐日水情登记表无人签字,水情记录无记录人签字,无值班人员签字,无带班领导签字不规范现象,在职工会上对业务股长提出批评,今后一定要严格按照灌溉管理制度做好相关值班交接手续。五是2023年4月25日在所机关组织全体职工对《水文资料整编规范》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题学习,确保整编资料规范化。

12、学风会风不实。2020年“七.五”普法学习计划缺少《水法》、《安全生产法》等与本行业相关法规的学习内容;2018年至 2022年的支委会会议记录过于简单,只记录了标题,无发言记录,缺少会议动态描述,记录末尾无参会人员签字认可。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根据分中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安排意见,认真制定了正稍渠供水所学习安排计划,把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详实布置,通过以集中辅导学习、开办夜校专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培训、送书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依托微信工作群、腾讯会议等平台,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把观看视频辅导学习、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列入学习内容,7月1日党日活动追随习近平总书记的脚步参加新华林场参观学习活动,并重温入党誓词。7月20日开展弘扬家风美德活动,引导职工进一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0月25日安排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年共计划开展安排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内容10次,已开展8次,严格按计划组织党员职工按时学习,杜绝补学、漏学等情况出现。二是制定全年学习计划,组织对《水法》、《宪法》、《安全生产法》学习11次,12月7日完成八五普法测试。通过学习提高了每位职工的法律意识,供水所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全年各项工作。三是严格执行《正稍渠供水所会议管理办法》,详实规范议事规则和记录内容,做到记录规范,内容要素齐全。针对之前的三会一课会议记录进行补充,对会议细节进行补充,例如与会人员发言,记录末位参会人员的签字等。

13、调查研究不实 。2021年初种植结构调查表中引黄灌溉面积、井灌面积与 2020年底面积核查表中的相应面积不一致;2021年初水费结算表直口渠灌溉面积也与2020年底面积核查表中的面积不相符。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以年初完成的种植结构意向调查数据为基础,再次进行实际种植结构调查,并对引黄取水灌溉面积进行核实,确保调查内容的准确性。通过调查数据分析不同农作物灌水次数、需水时间,合理安排用水计划,巩固调研成果。重新核实了灌域的引水灌溉面积,经核实总灌溉面积28.78万亩,其中引黄面积24.69万亩,井灌面积4.09万亩,经村组确定对灌溉面积严格区分黄灌、井灌和井渠双灌面积,确保水费分摊合理,为灌溉管理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二是严格执行《内蒙古河套灌区农业供水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共测互监和水费决算程序,加强直口渠供水管理,规范量测人员操作规程和资料整理。三是供水所干部职工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灌户实地调研,通过发放打电话、村社广播等创新方式,深入村社开展调研工作,掌握种植结构,合理调配水量,为广大灌户服好务。四是严格按照分中心包干水量分配办法分解指标,依据指标水量、计划引水量、水价做好水费测算工作,完成了渠道水权确权工作。

第二个方面(存在4个问题):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意识不强。

14、服务农业灌溉保障能力弱化。正稍分干渠、退水分干渠部分段落多年未清淤整治,过水能力不足,影响灌溉进度和效率;对灌域内大面积不秋浇的问题,深入村社掌握实情不够精准,解决不够有力,使来年春灌压力加重,增加了灌溉保障风险。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监管力度,今后对各类工程项目,严格按照《内蒙古河套灌区永济分中心水利工程岁修养护管理办法》执行,规范供水所水利工程项目实施,渠道及建筑物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分中心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治。二是2023年正稍分干渠“十四五”河套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衬砌11.3公里,2025年退水分干渠22公里进行衬砌,工程实施完成后将彻底改变正稍灌域渠道输水能力不足,农业灌溉保障能力弱化的问题。三是对灌域内大面积不秋浇的问题,供水所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村社掌握实情,在今年水情紧张,严格控制运行指标情况下,宣传水情形势,合理安排秋浇面积,解决好秋浇和春灌相结合的灌溉模式。旧东渠是正稍灌域内最大的一条支渠,灌溉面积5.2万亩,秋浇期间由于渠道衬砌工程影响未能按时开灌,所段职工为了按计划完成秋浇任务,积极与乡村沟通,督促工程进度,于11月6日放口,放口后合理调配水量,上下游搭配,每日及时了解灌溉进度,加强管理,浅浇快轮,在永济渠关口后,有效利用空渠水,完成计划浇地面积,得到广大灌户的一致好评。

15、水费计收管理工作中存在漏洞。部分渠道2021年未分配包干水量,但年末水量决算中仍有水费产生。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深入查找分析问题原因。因当年包干水量以前三年度实用水量为基数,按比例分阶段分配到各直口渠上,部分渠道在前几年并没有引黄灌溉,所以并没有分配包干水量,涉及渠道为狼山农场北六八渠,中六八渠,南六八渠。有水费产生也是涉及以上渠道,主要因为2020年冬季以上三条渠进行土地整理,2021春季,受机井浇灌的限制土地不能及时全部浇水,影响土地及时耕种,狼山农场特向正稍渠供水所申请引用黄河水进行部分土地浇灌,并承担水费缴纳,经正稍所所务会研究决定同意狼山农场用水申请,供水所及时进行了安排解决了以上渠道的灌溉,保证农户正常实施耕种,因而出现年末水量决算中仍有水费产生的现象。二是在开灌前深入基层、深入灌户实地调研,掌握农户灌溉需求,制定灌溉计划,落实水费任务,并把全年计划安排上报分中心,严格执行水利发展中心关于《内蒙古河套灌区农业供水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执行测流量水共测互监制度。各供水段每条直口渠道均签订共测互监委托书,在渠道负责人及共测互监委托人的监督下,杜绝了测流过程弄虚作假的情况。供水所成立的测流量水督查小组,按照测流量水日常检查考核细则不定期对测流情况、内业资料进行了监督检查,所有原始资料的记录全部符合规范要求。三是整理2021年包干水量分解资料,留档查存,今后对分解过程必须由分管领导签字留存,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供水收费服务体系,完善《正稍渠供水所灌溉量水工作管理实施细则》,从源头治理人为调整和错误出现。四是通过整改,要切实把灌溉管理作为主线,加强灌溉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制定完善了《正稍渠供水所灌溉管理工作制度》,2023年5月正稍所18人参加分中心举办的测流量水培训会,正稍所全体参会人员均取得培训合格证以及测流人员上岗证,进一步规范了测流量水工作,严格测流量水规范操作,确保量测资料准确无误,水量分配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16、对解决灌域内井灌、井渠双灌严重扰乱灌溉秩序的问题缺乏有效的破解手段和方法。农户无序打井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使灌域内局部地下水位严重下降,部分井灌土地和引黄土地混在一起,界限不明确,灌溉效率低、亩均水费增加,亟待主动联系、主动配合上级水政加强机电井管理。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对灌域内机电井数量进行重新核查,共有机电井248眼,灌溉面积49535亩,有取水许可证的193眼,没有取水许可证的55眼。二是对于乱打井现象,正稍渠供水所加大对今后水情形势的宣传,宣传对无需开采地下水对生态环境产生的破坏,同时也积极参与乡镇,村组的联系,报告灌域内的实际逐水情况,水权确权已到户,今后将严格按照计划供水,现有机电井均为前几年节水抗旱打井,近几年通过各部门的管控,再无新增机电井情况。对于乱打井的现象,正稍所供水所只能主动联系上报水政对灌域内无序打井控制管理,供水所已将此情况上报分中心。三是供水所加强对供水收费突出问题的深入研究和治理,一体推进引黄滴灌,解决灌溉效率低,亩均水费增加的问题。做好供水收费宣传,夏灌前多次在村组召开宣传会议,在灌域内张贴《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在信中宣传乱打井对水资源保护和环境的危害,发放水价调整宣传册,提升供水收费规范性与透明度。已按照相关要求将水量水费年度决算、预算、阶段决算进行公开公示,并签署回执单、留取影像资料,主动接受群众与相关部门的监督,积极化解供水收费矛盾。

17、便民服务不主动,“三务”公开不规范。2020年、2021年 “三务”公开只有汇总数据没有档案资料;2021年、2022年“三务”公开没有台账。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4月10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让全体干部职工认识到“三务公开”的重要意义,有利于加强民主监督,增强水利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强化灌户对供水所的信任,促进社会和谐。二是完善《正稍渠供水所落实“三务”公开的实施方案》,成立正稍渠供水所“三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登记-审批-公开的流程进行公开公示。“三务”公开由专职人员进行登记,单位负责人和股室负责人签字、盖章审批后,在规定时间内,在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公开,做到资料全面完整。三是供水所按照党务、政务、财务公开的要求整理公开内容,分别对所支部年度党务工作计划,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及整改情况,重大事项决策情况,困难党员的帮扶和救助情况,定期对执行考勤情况、水量水费预测、阶段水量水费决算情况,财务收支情况,每季度公开7日,公开资料由专人负责,经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核后,进行整理、汇总、公开。半年共计公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困难党员帮扶情况、党费收缴情况等4次,公开财务收支情况2次,公开股段长聘用和人员上岗情况、岗位设置情况,水量水费预决算情况、干部职工继续教育情况等事务4次。四是总结完善工作中的经验做法,保证党务政务财务公开的长期性、规范性、针对性。

第三个方面(存在3个问题):人事纪律,财务管理,工程项目管理不严格,不规范。

18、执行人员工资管理制度不严格。2021年7月2日正稍所某职工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二个月,2021年8月经永济分中心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该名职工降低一个岗位等级的政务处分,但被处分期问仍为其发放基础绩效奖。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加强财经制度、法规方面知识的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财务人员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正确合理使用会计处理方法,严格按账务处理流程操作。二是关于对2021年8月经永济分中心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该名职工降低一个岗位等级的政务处分,于2021年8月已经开始执行工资扣款,降级工资每月扣款215元,21年绩效工资扣款5405元,21年带薪休假工资扣款13163元,22年全年绩效扣款14962元,绩效和带薪共计扣款33530元,工资部分总扣款6235元,将扣款明细记录在台账上。 目前该同志的扣款已按要求完成,今后将严格执行工资管理制度不在犯类似错误。三是今后供水所各项经济业务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执行,并对财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在所务会上进行通报批评,警示财务人员,今后一定要按照财务规范,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并要求作出书面检查。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严格执行工资管理制度。

19、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2020年、2021年造表给各村社发放水征业务费,款项打入个人账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2021年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中,没有约定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劳务费用结算条款中甲方乙方服务费约定不明晰;2021年清淤加背工程合同约定质保金与财务支付不符;2021年签订林木管护合同中,“责任期限”等主要条款缺失,验收单没有时间。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了《内蒙古河套灌区农业供水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切实提高财务人员的财务知识与风险意识。二是根据《内蒙古河套灌区农业供水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严格管理水费账户,不存对公定期存款,征收的水费按要求及时上缴分中心,确保水费运行安全和减少财务风险。规范办理了 2023年水征业务费,款项禁止打入个人账户,相关负责人签字认可,灌域水利局及镇负责人签字监督。加强财经制度、法律方面的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正确合理使用会计处理方法,严格按账务处理流程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对供水所原有劳务合同进行全面梳理,经支委会讨论研究后决定通过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用工。供水所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由劳务公司与雇员签订雇佣协议,明确用工约定、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及劳动报酬,完善了供水所厨师与夜勤人员用工管理,厘清了责任风险;同时,在做好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下,为临时雇佣人员购买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了临时雇佣人员人身安全,提高了临时雇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削弱了供水所责任风险。三是修订完善《正稍渠供水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正稍渠供水所财务管理办法》,充分发挥供水所理财小组职能。对2023年供水所各项工程进行全面梳理,做好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按照《永济分中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做好工程项目的上报、批复、合同、预决算、验收,对施工合同(单项金额达到2万元以上的工程)按照制度要求收取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一年后退还质量保证金,有效防范工程项目相关风险,规范工程项目管理。四是时任财务人员以及分管领导已做出书面检查,杜绝今后发生类似情况。

20、工程管理混乱,项目建设监管不力。2017年至2022年中央维养岁修,中央防汛,自筹资金等项目中存在合同不完备、无质保金约定的现象;工程施工资料不规范,施工日期内容简单粗略,无天气、温度、气候等记录,无机械设备进场记录等内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监管力度,今后对各类工程项目,严格按照《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工程岁修养护管理办法》执行,规范供水所水利工程项目实施,按要求履行政府采购、工程审批等程序。二是对工程施工资料出现的施工日期内容简单粗略,无天气、温度、气候等记录,无机械设备进场记录等不规范现象的相关业务人员提出批评,相关人员认真接受批评,并在全体职工会上作出检查。今后将严格按照《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工程岁修养护管理办法》对各类工程项目、服务项目签订合同,预留质保金,规范工程资料。三是建立健全完善供水所工程建设管理机制,规范工程建设程序,从源头上、制度上铲除工程建设领域内滋生腐败的土壤。四是今年完成岁修工程四项即一段直口渠前八字翼墙维修、正稍泄水闸更换防盗门爬梯维修、渠道及建筑日常维护、启闭机及机电维护,完全按照规范整理和归档资料。“十四五”正稍分干渠渡槽下至正稍七闸衬砌共计11.6公里,施工期间建管组人员每日坚守施工现场,严把工程质量,不断提升业务人员专业素养,在今后工作中严格要求规范记录,杜绝了缺项漏记情况发生。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三个方面7个问题)

第一个方面(存在3个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

21、所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2020年至2022年,所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书未结合工作实际更新内容,三年完全雷同;支部班子成员个人责任清单要求每年一次向所党支部汇报党建工作,与分中心党委每半年一次的要求不一致。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年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积极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二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及履职报告情况,对领导班子列出责任清单,强调工作要点。三是进一步健全支部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完善民主监督程序,7月10日支部班子成员向所党支部汇报党建工作,加强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探索与研究,实现党建与业务双促进。7月10日开展正稍渠供水所党支部班子成员半年述职,以及“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及履职报告情况,客观总结 2023 年上半年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对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经验进行学习、发扬,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提高,进一步强化党支部各项工作能力水平。四是支部加强组织学习,认真执行《正稍渠供水所文稿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增强责任意识,杜绝资料抄袭雷同,分管副所长对发文资料把关,保证资料真实,建立追责问责机制,支委班子成员经常谈心谈话,交流思想,在支部的带动下推动党建工作创新发展,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五是通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主题鲜明、实效明显的主题党日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2023 年重点围绕集中学习、党内民主、基层走访、志愿服务、红色教育等多个方面共开展固定(主题)党日活动 9 次,不断加强党员的参与度和党性意识锻炼,让党内生活成为引领党组织建设的新常态。

22、党员队伍建设和组织设置不科学。党员年龄老化,结构失衡,在培养发展党员上缺少规划,出现断层;所党支部虽然在三个段都设置了党小组,但党小组人数不均衡,个别党小组仅有2名党员,学习活动都由所党支部组织, 党小组只能空转,没有发挥作用。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完善正稍渠供水所党支部书记及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度。重新修订《正稍渠供水所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度》《正稍渠供水所“三会一课”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履行职责。二是所支部制定《正稍渠供水所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计划性。三是履行发展党员程序要坚持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指导,贯彻执行发展党员五个阶段、二十五个程序,对发展党员要认真培养考察,严格细致做好政审工作,完善党小组工作。今年第一党小组党员组织灌域村组洗挖渠道,积极宣传今年严峻的水情形势,解释水费涨幅的原因,帮助困难社员解决交纳水费问题。第二党小组面对今年严峻的水情,深入村组农户、田间地头,掌握第一手农情信息,积极组织灌域农户采取集中连片种植,确保了粮食增产。所党支部组织慰问灌域困难灌户5名,送去慰问金每人 500 元,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为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奠定坚实基础。四是由于正稍渠供水所下各所段距离较远,且每个段所党员数不超过2人,党员人数低于党小组最低人数限制,因此没有设置党小组。

2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所党支部 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2019 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2020年 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专题组织生活会以及2021年市委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均未对党支部班子成员对照检视的问题和批评意见汇总形成整改台账并落实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领导班子成员针对问题进行深入刨析,梳理原因,12月7日召开巡查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在会前邀请分中心领导在会中莅临指导,做好前期谈心谈话工作,会中党支部书记代表正稍渠供水所党支部做对照检查材料,随后,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逐一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并开展了严肃的支部成员互评与自我批评,每一位班子成员都收到了宝贵的工作建议,承诺积极采纳,立行立改。最后分中心领导对此次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总结评价,并提出独到的见解和建议。最后整理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材料以及会议记录,并做出整改台账,要见人见事见思想真正达到提高认识、促进工作的目的。二是为进一步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宣传,强化干部职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11月10日支部书记以《强化意识形态责任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讲授党课;7月1日供水所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参观学习新华林场,开展“跟随习近平总书记脚步”主题党日活动,并组织重温入党誓词;11月24日,正稍渠供水所参与永济分中心组织的学习参观党校活动,学习党史教育,学习规范党的纪律。三是全体职工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为目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履行组织生活会程序,全体职工通过学习坚定了理想信念,严明政治纪律,增强自身责任意识。四是通过查询2018至2021年组织生活会相关资料,对党支部班子成员对照检视的问题和批评意见汇总形成整改台账,对存在问题已立行立改并全部整改到位,保证组织生活会要见人见事见思想,真正起到“红脸出汗”的作用,整理完善组织生活会各种资料,对照检视的问题和批评意见汇总形成整改台账并完成整改工作。五是今后将严格遵守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分中心党委和供水所党支部的各项制度,认真组织学习组织生活会各项要求,规范程序,做好组织生活记录工作,严肃党内组织生活的基本要求和审核评议程序。

第二个方面(存在2个问题):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

24、纪检委员落实政治监督、日常监督责任不到位。2020年正稍所党支部纪检委员监督责任书,只有内容无支部书记和纪检委员签字;2019年2020 年党风廉政责任分解缺少纪检委员责任内容;2020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中,未将纪检委员列入领导小组也未明确纪检委员职责。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支部书记亲自抓、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纪检委员监督责任清单,认真梳理落实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对纪检委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二是严格落实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纪检委员对供水所重大决策全程参与并起到监督作用,支部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制度开展工作。三是强化工作纪律,成立由纪检委员带队的纪检监督小组,分管副所长担任组长,不定期对所段进行工作纪律、测流量水、意识形态等专项督查,督查中小组成员互相监督,坚决杜绝“好人主义”思想,针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采取谈话提醒等方式进行及时纠治,夯实了党支部纪律作风建设,提升了班子成员纪律意识。四是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任务分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监督责任状,确保党支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纪检委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常抓常严。

25、对上级已处理的违规违纪问题处理不到位。落实2020年市监察委员会对总局下达的《监察建议书》和永济管理局关于“本系统内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承揽、转包本系统工程项目”专项整治工作中,正稍所涉及违规承包工程,未见所长书面检查。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任务分解,党支部书记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常抓常严。二是贯彻执行《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防范廉政风险实施办法》,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梳理查找廉政风险点,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三是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监管力度,今后对各类工程项目,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规定及《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工程岁修养护管理办法》,履行公开招标、政府采购、工程审批等手续。四是关于“本系统内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承揽、转包本系统工程项目”专项整治工作中,正稍所涉及违规承包工程,原任所长做了书面检查。

第三个方面(存在2个问题):落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26、对2020年市委巡察反馈指出的“亩均水费偏高”的问题整改不到位,2021年水费决算表中仍然存在个别渠道亩均水费偏高、偏低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正稍灌域引黄面积24.69万亩,2022年水费2048万元,亩均水费83元。2022年通过面积核查发现,牧场斗渠,连环渠,红旗一社北渠收费偏高,红旗一社南渠收费偏低,造成上述渠道亩均水费偏高是因渠道面积不实,实际灌溉面积比计算水费面积要大,其次是因进行土地整理,渠道整合后土地面积未及时合并进行调整。亩均水费偏低是因为渠道部分面积改为井灌,决算表中面积未进行调整。二是组织职工深入基层,大力宣传节水灌溉的理念,响应“大水漫灌不可取,节约用水可持续”的口号,提高群众节约用水的意识。深入灌户实地调查,摸清灌溉面积,种植结构,合理调配水务,更好的规范管理用水安排。加快工程建设提高灌溉效率,提高工作人员测流量水精细化。完善群管组织建设,成立农业合作社。全力解决灌户水费不均衡和水费收缴中存在的矛盾问题,加强测流量水监督检查工作,完善《正稍渠供水所灌溉管理办法》。三是规范共测互监和水费决算程序,加强直口渠供水管理,规范量测人员操作规程和资料整理,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27、2020年市委巡察整改反馈的“2018年4月至2020年7月为二名请病假职工发放该时段的全额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应休未休年假工资”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加强全所干部职工考勤管理,一月一汇总,一月一公开,所长请假经分中心主要领导批准,职工干部请假按照供水所考勤制度,班子成员、股、段长请假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职工请假必须经股段长、分管领导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严格执行《正稍渠供水所岗位目标绩效考核发放办法》。二是两名需扣款的职工一人在职,一人已经退休。在职人员于2018年4月-2020年7月扣款总数为63850.20元。于2023年3月开始扣款至2023年5月扣款900元,2023年6月开始扣款1500元,2023年度预计总扣款9900元,剩余53950.20元将在之后三年内扣完,预计于2026年扣完。退休人员2018年扣款8119.3元,2019年扣款30181元,2020年扣款15667.4元。今后将杜绝此类现象发生,严格按照工资制度执行。三是通过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一步提升党支部党建工作水平,促进党支部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部书记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做到知责明责、履职尽责。四是加大“钉钉”打卡考勤制度监督力度,请销假要严格执行《正稍渠供水所考勤及请销假制度》,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情况。

四、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一)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显著提高。

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是做好巡察整改工作重要举措,供水所支部班子成员紧紧抓住巡察整改的有利时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提升,民主集中制得到全面贯彻。整改期间党支部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整改落实的根本保障。认真学习、深入研究,结合水利主责主业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毫不动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充分把握支部方向性、大局观,确保党中央和上级重大部署得到贯彻执行。坚持水利事业改革发展方向,充分发挥区域供水服务为全市经济发展、保障民生的重要作用,加大水利建设资金投入争取力度,守护好水利事业的根基,为灌区高质量发展和“十四五”做好基础保障。

(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基层党支部的核心作用充分发挥。 

通过巡察整改,党支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压紧压实支部书记作为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纪检委员的监督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进一步加强,纪律规矩和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担当作为意识明显提升,遵章守纪意识形成了自觉,形成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教育工作机制,完善了学习制度,制定了党员干部学习计划,明确了学习内容,组织党员干部在读原文、学原著、悟原理的同时,抓好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以加强舆论引导为方向,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时刻警惕意识形态工作偏差,不信谣、不传谣,把全体党员干部思想认识水平统一到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之中,把舆论宣传作为考核党员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依据,教育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党的宗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以“三会一课”为重点内容,经常性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干部之间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交流思想认识、业务开展情况,互相提醒在工作中的不足和缺点。完善支委会“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学习办法,党小组工作职责,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把“三会一课”作为落实民主集中制的重要举措。以开展党员“全链条”测评为主要形式,创新“固定党日”活动内容,“七一”前夕,以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弘扬水利文化,了解河套农业发展史为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干部参观了新华林场、重温入党誓言、党史知识竞赛等活动,进一步激发了全体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工作热情,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凝聚力向心力。

(三)突出主责主业,强化行业能力建设。

通过巡察整改,进一步强化了主责主业意识,针对水利工程建设、供用水服务、水费计收等重点工作,加强了对供水收费突出问题的深入研究和治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制度办法,进一步提升规矩意识,修订、建立、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全面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各环节的工作,加强了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干部职工培训教育方法,对当前人事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成因,制定长远规划,推动建立逐步形成良性竞争上岗运行机制。用制度约束行为,全所干部职工按制度、规矩、程序办事的意识明显增强,各项管理规范运作。进一步提高了安全意识,提升了为民服务宗旨,借助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推动现代化灌区建设积极努力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思想认识普遍提高,主动作为的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深入基层调研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改进不足、推动发展的理念有了新的突破。

(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扎紧制度笼子,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供水所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入查找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细致全面进行了彻底整改,锻炼了党员队伍,政治站位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围绕巡察整改查摆问题形成的制度办法,规范了工作行为,转变了工作作风,遵章守法见成效,政治生态持续好转。严格落实了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资金资产管理,加大了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力度,加强了对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推进,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精神不断形成,为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欢迎广大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13134809350;邮政信箱015000;电子邮箱2670726393@qq.com。

                   


                   中共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

                   永济分中心正稍渠供水所支部委员会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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