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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市水利部门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 时间:2018/09/28 点击: 【字体:

巴彦淖市水利部门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一)、巴彦淖尔市水务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水利规划和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按规定制定全市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自治区及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市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含矿泉水);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全市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4、负责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和再生水利用工作。
5、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全市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6、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约型社会建设工作。
7、指导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
8、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与协调全市重要江河、湖泊、水库及河口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旗县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9、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权限内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上报、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指导农村牧区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牧区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水库移民工作;指导农村牧区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农村牧区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1、负责全市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旗县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2、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13、负责人畜饮水工程、水源性地方病工程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14、指导、监督和管理城市(镇)供水、排水、节水工作。
15、承担与履行职能相应的责任。
16、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主要职责:
  灌区管理总机构是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下辖五个灌域管理局,即乌兰布和、解放闸、永济、义长、乌拉特灌域管理局;二个工程管理局即总干渠、排水事业管理局,内设十一个处室,各管理局下设所站67 个,其中:灌溉管理所30个,排水管理所13个,工程管理所10个,水文站(试验站)14个,在各管理所下设灌溉排水、工程管理、水文测验、科学试验段、站、点。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负有对“河套灌区”的管理职能,主要包括:
1、 负责灌区水利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与管理;
2、 负责全灌区的灌排管理,制定用水计划,统一调度水量,协调跨行政区域的用水、排水;
3、 负责全灌区及全盟的有关水利方面的科研工作的规划和实施,科研成果的引进,科技教育、科技成果的推广;
4、负责灌区管理资金及其他水利建设和事业经费的设计、使用、管理,财务审计监督工作,水费核定、征收工作;
5、 负责所辖各单位的党务、组织、人事、纪检、工、青、妇工作;
6、 负责灌区水管单位水利综合经营的规划和发展。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一)、巴彦淖尔市水务局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市水务局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科、规划财务科、规划财务科、农牧水利科、水政水资源科、科技科。
   巴彦淖尔市水务局下设10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为巴彦淖尔市水文勘测局、巴彦淖尔市水利科学研究所、巴彦淖尔市勘探钻井队、巴彦淖尔市水土保持站、巴彦淖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巴彦淖尔市污水处理厂、黄河水利文化博物馆、巴彦淖尔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巴彦淖尔市水政监察支队直属大队、巴彦淖尔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机构设置:
河灌总局内设11个处级机构,5个科级机构。
1、办公室内设有2个科:文书档案室、 综合信息科;2、组织人事处组织人事处内设3个科:组织干部科、人力资源科、老干科; 3、工程建设处;4、供水管理处;5、 科技文化处;6、规划财务处;7、审计处8、纪检监察处9、工会;10、农田水利建设处;11、水资源管理处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1、收入说明:(1)、财政拔款补助收入69617.43万元,年初预算11763.04万元,增加57854.39万元。有追加预算和中央及内蒙投资资金不在年初预算内。(2)、经营收入11490万元,经营收入是自收自支水费收入,不在财政年初预算。(3)、事业收入182.55万元,事业收入不在财政年初预算。(4)、其他收入25.85万元,不在财政年初预算。总计2017年收入决算81315.82万元。2、支出说明:(1)、基本支出6227.27万元,年初预4713.54万元,增加1513.73万元。是当年有新增工资批复及财政追加预算。(2)、项目支出74549.44万元,年初预算7049.5万元,增加67499.94万元。有追加预算和中央及内蒙投资资金不在年初预算内。(3)、经营支出11348.82万元,财政年初没有预算。总计2017年支出决算92125.52万元。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水利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18500.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81315.8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37184.54万元;支出总计118500.37万元,本年支出合计92125.52万元,结余分配154.2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6220.63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减少2281.61万元,下降2.73%;主要原因:是2017年国家投资节水配套改造工程与2016年相比减少。支出增加10654.48万元,增长13.07%。主要原因:是2017年节水配套改造工程实施进度快支付力度大。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水利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81315.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617.43万元,占85.62%;事业收入182.55万元,占0.22%;经营收入11490万元,占14.13%;其他收入25.85万元,占0.03%。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水利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92125.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27.27万元,占6.76%;项目支出74549.44万元,占80.92%;经营支出11348.82万元,占12.32%。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水利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9617.4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结余37184.54万元;支出总计80776.71万元,其中:年末结转结余26220.63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减少5708.57万元,下降7.58%;主要原因:是2017年国家投资节水配套改造工程与2016年相比减少。支出增加7232.2万元,增长9.83%。主要原因:是2017年节水配套改造工程实施进度快支付力度大。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水利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8057.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07.6万元,占7.95%;项目支出71849.44万元,占92.05%。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水利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0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37.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142.12万元、津贴补贴722.51万元、奖金22.6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9.03万元、绩效工资743.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94.91万元、退休费1310.82万元、抚恤金7.61万元、生活补助43.31万元、采暖补贴140.73万元。较上年增加938.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发2015年及2016年两年带薪休假;公用经费470.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6.13万元、印刷费13.67万元、咨询费2.48万元、水费5.07万元、电费54.23万元、邮电费5.23万元、取暖费29.12万元、物业管理费51.14万元、差旅费26.33万元、维修费20.86万元、会议费2.48万元、培训费3.7万元、公务接待费1.39万元、专用材料费18万元、劳务费11.5万元、工会经费46.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5万元、其他交通费89.5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3万元,较上年增加70.9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公用经费测算标准提高。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水利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92.9万元,支出决算为48.39万元,完成预算的52.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7万元,完成预算的51.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6.92%。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压缩三公开支。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8.3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万元,占97.12%;公务接待费支出1.39万元,占2.88%。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7万元,用于车辆油燃保险及维修费用,较上年减少37.52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开支,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1.39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1.39万元,接待18批次,共接待75人次。主要用于公务招待。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水利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55万元,比2016年增加54.6万元,增长60.7%。主要原因是2016年巴彦淖尔市水政监察支队直属大队改制为参公单位增加了当年公车补贴故运行经费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水利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32.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7.47万元,比2016年增加378.47万元,增长382.29%,主要原因是: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采购货物支出多;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789.5万元,比2016年减少363.97万元,降低8.76%,主要原因是:2017年工程类支出办政府采购减少;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5.72万元,比2016年增加446.47万元,增长374.39%,主要原因是:2017年服务类支出增多。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水利部门共有车辆4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5辆,比2016年增加5辆,主要原因是:河灌总局车辆调整从二级单位调回等待车改;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相比2016年没有增减;其他用车1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野外工作,勘测、取水、监测等工作,相比2016年没有增减。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主要是污水处理设备,用于污水处理,比2016年增加了4台,主要原因是2016年决算未将50万元设备单独分类所以报表数据未反应,2017年单独分类后报表数据增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主要是污水处理设备,用于污水处理,相比2016年没有增减。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巴彦淖尔市水务局、河套灌区管理总局2018年5月至6月参加市财政组织的培训,开展了对2017年、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的填报和审核工作。根据“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要求,设定绩效目标,并大力宣传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提高单位人员对绩效管理政策的认识度和绩效工作的参与度,将绩效目标作为项目前期评审和预算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重点推进以预算部门为主体开展绩效跟踪,加强项目预算执行,优化项目资金管理,促进绩效目标实现。推进预算单位开展绩效评价,进一步拓展绩效评价管理模式,在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的基础上,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和专项资金评价,加强对预算单位的政策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的质量。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梅    联系电话:0478-8280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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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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