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灌总局党委对标以案促改新要求,制定出台了《河灌总局科级干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系统科级干部队伍管理,提高科级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格局。
为了着力构建符合党规党纪、适应水利事业发展要求、切合水利系统实际、便于操作执行的科级干部管理制度体系。
河灌总局党委责成组织人事处,坚持与时俱进、务实管用的原则,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盟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针对河灌总局科级干部队伍实际情况,从促进从严规范管理、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等方面制定了科级干部提拔调整、交流轮岗、任职回避、教育培训、考核评价、出国(境)证照管理六个方面的规范制度。经深入讨论修改、广泛征求意见、会议集中研究确定后,印发实施。
河灌总局党委将切实抓好制度落实,系统科级干部要认真学习并模范遵守各项制度规定办法,切实把制度落实到工作、学习、生活中去,真正发挥管理制度应有的作用。
总局组织人事处 陈燕 王晨睿
责任编辑:李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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