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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永济分中心永济试验站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公告
来源:未知   时间:2022/06/30   点击:次  【字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6部门《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和科技部“部署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工作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和国家高新区视频会议”任务要求,经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永济分中心党委会研究决定现面向毕业生招聘科研助理。

一、岗位简介

科研助理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

应届毕业生和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的往届高校毕业生。

三、岗位要求

请详见附件《科研助理岗位招聘信息汇总表》。

四、岗位待遇

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考核合格后与永济试验站签署正式聘用协议,薪酬福利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时限及管理

 聘用时限为项目起止日期。科研助理岗位属临时性岗位、非事业编制。

六、应聘方式

(一)应聘者请于2022年7月7日前将填写完整的《巴彦淖尔市科研助理岗位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永济分中心指定邮箱358603801@qq.com(邮件主题格式: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专业+手机号)。

(二)初选。设岗单位根据岗位申报情况,择优确定面试考察对象。

(三)面试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岗位适应性、综合能力素质、学术追求及个人品德。设岗单位组织面试考察,通过初选的应聘人员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设岗单位另行通知。未通过初选环节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公示招聘结果。 经面试、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永济分中心官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根据设岗单位通知,拟聘人员与设岗单位签订《科研助理岗位服务协议》,与派遣单位签订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为确保信息沟通顺利,应聘者请认真核查个人联系方式,如有更新应及时告知设岗单位联系人。

(二)招聘过程中,如发现应聘者有材料不实或其他违规现象的,终止应聘资格。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设岗单位联系人。

     

本公告由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永济分中心永济试验站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永济分中心永济试验站     联系人:  张主任    电话:18647869183 



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永济分中心

  2022年6月30日


附:

科研助理岗位招聘信息汇总表.docx

巴彦淖尔市科研助理岗位招聘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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